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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其他人原先犯了多大罪,殺了張獻忠就免罪!還封侯!”
而且,如果是孫可望、李定國,在將來某個張獻忠窮途末路的時刻,選擇了殺父自保,沈樹人也是樂見其成的。畢竟孫可望李定國還能挽救一下,沒必要給張獻忠陪葬。
歷史上大西軍下面的將領,還是有一定抗清民族氣節的,只誅首惡是最好的。
聽到這一步,崇禎終於動搖了。
確實,沈樹人幫他解決了面子的問題,給了個臺階下:張獻忠是有高於其他流賊頭目罪惡程度的理由的,對張獻忠特別痛恨,並不會讓皇帝額外丟人。
皇陵被毀罪己詔都下過了,該丟的臉早就丟過了。
熊文燦案的最終蓋棺定論,也還能操作,怎麼看面子都能保住。
最關鍵的是,沈樹人這個策略,是私底下獻的,皇帝不丟臉。
“十戶之邑,必有忠信。朕受教了,你先退下吧,朕好好想想。”崇禎不想當面做決定,他不想在臣子面前丟人。
沈樹人知道這時候不能再勸,也就順勢退下。
……
兩天之後,殿試正式揭榜的日子。
魏藻德果然當了狀元,高爾儼這個歷史上後來降清當了漢奸的傢伙,也因為蝴蝶效應,被從探花提到了榜眼。
原本的榜眼葛世振,則因為言辭比較務實,被黜落到了二甲,變成了傳臚。
原本第五十七名的方以智,被沈樹人連累,因為政治態度比原本更務實了一些,也不受皇帝待見,落到了五十九名。
沈樹人則光榮地墊底,總榜第六十名,二甲最後一名。
但朝野上下,都知道了他被黜落的原因:他對皇帝犯顏直諫、實事求是,才導致排名靠後了。
一番忙活下來,沈樹人最終還是順利得了進士出身。
而他也知道,皇帝后續會給他升官的,只是升官的理由要遮掩一下,這樣才能給皇帝遮羞。自己的實際前途,絕對比那些徒有虛名的狀元還好得多。畢竟自己是偷偷幫皇帝幹髒活的人,還不為外人所知。
又過了幾天之後,崇禎悄咪咪下了一道旨意,假裝跟之前任何臣子的勸諫都沒關係、完全是皇帝自己想到的。
旨意的前因後果,無非是這樣的:
皇帝說自己被祖宗託夢,說鳳陽祖陵被毀已有五年,列祖列宗魂魄不得安穩。他愧為人子孫,覺得五年前下的那道關於祖陵問題的罪己詔還不夠透徹,所以追加了一些盟誓。
崇禎在太廟對列祖列宗盟誓:
凡誅殺張獻忠者,若自始為明臣,可封公爵。
若曾從賊者、後來反正,亦可封侯。
此誓對除張獻忠親子之外,天下一切人有效。(張獻忠目前也沒親生兒子)
也就是說,哪怕是李自成殺了張獻忠拿人頭來獻,也能封侯。
崇禎到這一步也是徹底想通了:赦免李自成有什麼好怕的?他真要是殺了張獻忠,好歹也是把流賊勢力削弱了一半,赦免就赦免了唄。
大不了李自成要是真的再有狼子野心,下次再作亂時再討伐他好了。不管怎麼說能拿到這賞賜,張獻忠已經先死了,流賊也分化內鬥了,朝廷又不虧,何必吝惜賞格呢。
做皇帝不能太刻薄寡恩。
當然,崇禎還是有點忸怩,在太廟盟誓的最後加了一句:
若是將來張逆已經兵敗陷入絕境被圍,其麾下賊子因勢窮才臨時起意、殺主來投。那就不能封侯,只能免除前罪、保證絕不追究。
這也是崇禎最後的遮羞布,防止流賊“能抵抗就抵抗,到最後實在抵抗不了再殺主投降”刷功勞騙取侯爵。
寫得這麼詳細,也大大增加了太廟盟誓的可信度。相信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