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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萱坐到徐梓棉身旁,溫柔地將徐梓棉攬入懷中。好不容易將女兒找回來,在娛樂圈混跡二十餘年,她非常清楚娛樂圈的複雜。
和小珂的一番暢談,讓夏萱從思維死角走了出來。
與其將女兒遮遮掩掩,引起人們的好奇,用各種手段只為探得女兒的半點資訊。不如大大方方介紹女兒,這才是更為正確的保護方式。
畢竟出生在他們這樣的家庭,便躲不開娛樂媒體的關注。
心意已定的夏萱,滿懷歉意地抱著徐梓棉,在女兒額頭上印下一個個的吻,微微拉開彼此的距離,直視著女兒的眼睛,「囡囡,你害怕被人隨時關注著嗎?」
徐梓棉瞬間聽懂了,程馨怡父親的率先出擊,使得夏萱丟了攻擊的先手。與其被動防守,不如借著助理哥哥打出的好牌,轉守為攻,將她的存在,告知大眾。
「我不怕!」
徐梓棉大聲告訴媽媽自己不怕,爸爸和媽媽都不願看到她受傷,她同樣不願意看到爸爸媽媽受到他人的非議。
夏萱順著女兒的頭髮,看來是時候發起反擊了!
夏萱和徐承結婚後,成立了屬於他倆的工作室,名為澄心文化工作室。在當天晚上九點鐘,澄心工作室發布了一條微博,或者說是一份對程馨怡父女的律師函。
【澄心文化工作室v:本工作室,將主要針對以下兩點,對程馨怡父女、部分網友發起起訴。
一是違約。按照程馨怡父女與澄心文化工作室簽署的合同,在拍攝期間,程馨怡有義務配合一切工作內容。程馨怡因不願「扮醜」,穿劇組準備的衣服,任性辭演,顯然違反了所簽署的合同。
二是誹謗。部分網友的言辭,對夏萱v,徐承v均是誣衊,我們有權利對其發起起訴。同時部分網友的言辭,對二人年僅六歲的女兒,造成嚴重的精神傷害,我們有權申請精神賠償。
[配圖1][配圖2][配圖3]】
配圖一是程馨怡父女與澄心文化工作室簽署的合同,關於配合一切工作的那部分,有力證明程馨怡父女的行為,的確違反了合同條約。
配圖二是針對誹謗的一些法律規定。
配圖三是關於精神傷害的賠償規定。
遲來的反擊號角,正式吹奏響!
第11章 結怨
網路不是法外之地,言辭過於惡劣的幾名網友,本存著僥倖的心理,想著你還能順著網線找到我?
沒想到還真順著網線被找到了,接到了法律傳票的電話通知。這下子,他們才真的慌了,忙不迭爬上微博,趕忙將自己發布的不恰當言論,通通刪掉。
在澄心文化工作室發布的微博下,評論出現了兩派。
大部分是支援夏萱和徐承的。
「這波我支援夏女王和徐承,不管程馨怡幾歲,既然簽署了合同,理應配合完成工作。」
「我也支援夏女王和徐承。我是個群演,有次演屍體,需要泡在又髒又冷的池子。一天干下來,只有兩百塊。我不知道程馨怡需要穿的衣服是什麼樣,需要化的妝是什麼樣,再糟糕能有我糟糕嗎?我忙碌一天才200元,想必程馨怡演下來,少了說也能有五六十萬吧,多了說咱就不敢瞎猜了。拿那麼多錢,配合工作不是基礎要求嗎?」
「接受不了要求,當初就別簽合同!」
「女王當初拍《魅曇花現》時,剛開始的扮相醜得難以直視。為了更好符合人物設定,好多明星不也扮過醜。」
小部分是繼續支援程馨怡父女的。
「徐承拍攝時的脾氣,是出了名的暴躁。馨怡女兒還那麼小,就不能更寬容一點嗎?你對自己女兒莫非也這種態度?」
「你們還記得馨怡說拿到了一個角色,能和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