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匣裡的一個簡單的卡筍,卡住拉機柄使武器處於待擊狀態。當槍機處於前方位置時,已經待擊的武器沒有保險。
這樣,當槍機一旦受到撞擊就會回到後方位置,可能鉤住一發槍彈進膛而擊發!用更簡單的話說,就是容易走火!
到了戰場上,戰士們的應對之策是土法上馬,臨時在槍管上拉一根皮帶,用扯開的一端將拉機柄固定住。後來附加了一個槍機保險才使問題得以解決。
現在,在設計階段,就要將這個問題解決掉!
希瑞克在講,很多人都在記,希瑞克絕對不是個外行,思路相當開闊,比他們這些武器專家還厲害!
“好了,現在說最後一個問題。”希瑞克已經將現在的問題說得差不多了,就剩下最後一個。
“簡化生產工藝,讓這種槍可以大批次地低成本生產!節約我們寶貴的原料。”希瑞克說道。
德國的工匠精神,是精益求精的,比如,最重要的機匣,絕對是切削出來的,一大塊的金屬,上車床切,削,最後成為一小塊的機匣,相當浪費!廢料甚至比機匣還要重!
如果改成衝壓工藝,就要大大地節省原料了!幾乎沒什麼浪費!然後再透過鉚、焊工藝來完成。
歷史上,一直到開戰後,德國才開始搞簡化工藝的事,而現在,希瑞克就提出來了,必須要簡化工藝,提高效率!
為此,哪怕稍稍降低加工精度,也是值得的!蘇聯的武器,加工精度遠遠低於德國,生產出來的武器,反而更受歡迎,為何?簡單可靠!在戰爭時期,可以大量生產!
對於資源缺乏的德國來說,這些更加重要!
希瑞克的這次行程,對厄爾瑪公司有很大的影響,希瑞克提供了改進意見,而且,親口承諾了這種武器將會大量生產和裝備,而歷史上,厄爾瑪公司在35年,是主力生產毛瑟98k步槍的,而現在,則成為了專門生產衝鋒槍的公司!
幾個月後,改進之後的衝鋒槍,被命名為了mp35,首先進入裝甲部隊服役,之後,進入了更多的陸軍單位,受到好評。
而希瑞克的任務,還沒有結束,畢竟,希瑞克知道,衝鋒槍並不是最適合未來戰爭需求的,它只是一種無奈中的替代品。
看看後世就知道了,什麼最合適?當然是突擊步槍!
第一百一十九章 天色已黑
其實,首先是從子彈上決定的。
現在的衝鋒槍,使用的是手槍子彈,為何不直接使用步槍的子彈?
這是因為傳統的步槍彈在用於自動步槍時威力過大,在全自動射擊時無法有效的控制槍枝的跳動和後座力的撞擊。
想想用現在的全威力的步槍彈,只能給機槍使用,那後坐力不是一般的步兵能承受的,同時,也不可能在步兵班裡面全部配備,太重了!
所以,現在的衝鋒槍只能使用手槍子彈,後坐力小,方便連發,但是,手槍子彈又在中遠距離上威力不足,衝鋒槍有效控制的距離,就是一百五十米左右。
這樣,就出現問題了,而根據第一次世界大戰的經驗,步槍作戰距離縮短,大多在400米距離以內開火。傳統的栓動步槍,一千米的射程太遠了,給狙擊手用沒問題,如果所有人都這麼用,就太浪費了。
所以,這就需要研究一款新的彈藥!
歷史上,一直到了1934年,德國就開始研究開發短藥筒步槍彈,以兼顧威力與連續射擊時控制射擊精度。這類短藥筒彈藥被稱為中間威力型槍彈。
一直到了1941年,德國才研製成功並開始生產7。92x33毫米步槍彈,彈殼長由原7。92x57毫米標準步槍彈的57毫米減至33毫米,裝藥量由約3克減至約1。6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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