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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話的是那個借大碼t恤給雷洪汕的胖子託尼,因為有這層關係,在營地中,雷洪汕和他的私交關係也比其它人要稍微好上這麼一點。
他手裡此刻拿著一把醜國常見的泵動式霰彈槍。
“嘩啦”一聲金屬拖拉和碰撞的聲響,一發12號霰彈頓時頂上了彈膛,隨即一聲沉悶的槍響,不遠處的土堆上,多個啤酒罐和垃圾上便多了N多窟窿。
“喔吼!!”
胖託尼仰天長嘯一聲,有些亢奮的對著雷洪汕秀著自己的寶貝。
“怎麼樣,夠勁吧!”
“額……確實夠勁!”
雷洪汕求助式的看了一眼老魯本,原以為對方會因為胖子突然的出現攪局而生氣,但卻意外的發現老魯本壓根沒在意,反而眯起眼睛注視著自己接下來的舉動,似乎想看看雷洪汕對霰彈槍的把控能力。
無奈之下,雷洪汕只能把打空的左輪手槍插回到槍套裡,然後接過胖子手裡的霰彈槍。
“砰砰砰砰!”
四發霰彈接連打出去,雷洪汕雖說沒有玩過霰彈槍,但他也知道,用長槍射擊時,槍托一定要死死頂著自己的肩膀,貼的越緊越好,因為這樣後坐力會順暢的如同推動一樣傳遞到身體上,而不是隔開空間後那樣撞擊在身體上。
“額……確實夠勁!”
體驗過霰彈槍,雷洪汕這一次的發聲和上一次同樣的話語,但語氣上就不再是此前那種未知的勉強,而是確實感受到霰彈槍為啥那麼受歡迎了。
原因無它——易上手,易於操作。
甭管老人還是孩子,甭管你是遠視眼還是近視眼,只要把槍口大概對準目標扣動扳機,一打一大片的霰彈就能讓射手有一個極高的命中率。
就在胖託尼在旁邊滔滔不絕之時,老魯本一把抓住雷洪汕的手腕,放在眼前觀察一下,還專門捏了捏他手臂的肌肉,甚至還用自己的手粗略的丈量了下他的手肘、大臂長度尺寸,然後有些遺憾的說到。
“你的槍感還是不錯的,就是手臂力量還是弱了點,.44對你來說還是有些吃力。”
說罷,老人轉身走進自己的房間裡,很快便帶著另外一把槍和槍套出來。
“試試這把。”
雷洪汕不明就以的接過,拔出來一看,是一支老舊的左輪手槍。
“這是我很早以前從朋友那買的一支備用槍,史密斯·威森公司產的m686型左輪的衍生型號定製款,雖然不經常使用但也一直做保養,我想應該合適你。”
從槍套裡拔出這支左輪,雷洪汕立刻注意到,這把左輪從胡桃木的握把上一眼就彰顯著上世紀六七十年代的經典風格,整體材質也是使用當時流行的高強度不鏽鋼。
槍管上衝篆著生產公司的Sw銘文,.357幾個數字說明它使用的是.357馬格努姆彈藥,這種彈藥在醜國也屬於常見彈藥,但威力要低一些,也就是很多人覺著.357彈藥不夠勁,廠家才搗鼓出更大威力的.44馬格努姆彈。
但是這支左輪從外形上乍眼一看,卻總給人一種說不出,但有總感覺有點不同的感覺。
頂開解鎖鍵向左甩出彈巢,雷洪汕驚訝的發現,這槍的彈巢裡,居然不是常見的6發裝填,而是緊密的採用了7釋出局。
(注:還真有,一沐第一次看到時也很驚訝,而且更驚訝的是居然不是定製款,屬於是市面能看到的批次銷售款)
“居然是7發?”
“很驚訝吧,第一次我看到時也和你一樣驚訝。”
老魯本一副我就知道的表情,看來這槍的7發裝彈讓他經常收穫這樣驚訝的表情。
“雖然是7發裝彈,但也正因為裝彈過於緊密改變了原有的推進頂行程,它的彈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