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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電話已經是四十八小時沒有停過。
要麼就是局長打電話給他;要麼就是死者的家屬打電話問他找到兇手沒有;要麼就是各大媒體新聞界的記者問他有關於案件的進展。
他的壓力一下子就像一個壓力鍋一樣,快要爆發了。
所以當他一言不發地坐在我面前,看著我的時候,我已經很識趣地將驗屍報告遞給他。但是他沒有接過來,而是將報告放在桌面上。
他雙手撐在桌面上,問我:你知道我看不懂你們這些法醫的報告,你還是長話短說,將驗屍過程中找到的線索告訴我吧!
我將報告收了起來,問他:你知道那三十個受害人是怎麼死的?
他不以為然地說:很明顯就是燒死的,不要問那麼簡單的問題好不好?
我將自己的背貼緊著椅子:你覺得他們是被化學工廠的意外火災燒死的,還是覺得人為造成的?
這下,他不敢輕易回答我的問題了,皺著眉頭,很深沉地思考著。
過了大概五分鐘左右,他才冒出一句:我覺得絕不是巧合!
我對他神秘地笑著,站起來,拿著筆在白板上劃著名。
三十名化工廠的工人葬身火海。
表面上,這看起來就像一宗很普通的工業意外,但實際上,鑑證科的同事檢查過化學工廠的裝置,根本不可能造成火災的。
唯一的說法就是,有人故意在裡面縱火,企圖毀滅罪證。
不可能!蘇警官反駁我,裡面有三十個人,縱火的兇手是怎麼放火的呢?根據現場被燒焦的痕跡來看,起火點就在裡面,難道兇手可以當著他們的面縱火,然後他們什麼也不做,就等著被活活燒死?他們可不是邪教的人。
我在板上劃出一個大大的圈,將三十名受害人的名字圈了起來:
他們不是沒有阻止兇手,也不是沒有逃生意識,而是根本逃不了。
為什麼這樣說?蘇警官的表情看起來像是嚇了一跳。
我看著他,一字一句地說著:
我在現場找到的三十副焦屍,發現他們的嘴裡面很乾淨,一點灰塵都沒有。但是在鼻腔裡面卻找到大量的炭灰。
這說明什麼?他還是不明白。
一個人在正常的情況下被大火活活燒死,按道理來說,他的嘴巴和鼻子都應該積滿炭灰才對,因為他在活著的時候,會拼命地呼吸,炭灰就會大量地殘留在他的嘴巴和鼻子裡面。但是,我在現場檢查到的屍體,只發現鼻子裡面有炭灰,而嘴巴裡面沒有炭灰,這就剛好說明,發生火災的時候,他們沒有任何的掙扎。
他們被迷暈了,再被人放火燒屍。所以才造成了鼻子裡面有炭灰,而嘴巴裡面沒有。因為他們昏迷的時候,嘴巴是緊緊閉上的,而鼻子是正常呼吸。
你的意思是,現在又多了一宗放火燒屍案?蘇警官的眼睛睜得很大。
不,不,不!我連忙地說著。
這並不是多了一件案子,而是這個案子是兩宗案子誕生出來的一宗案子。
我被你說得越來越糊塗了。蘇警官給我一個白眼。
姦殺梅菲斯的兇手,殘留了一些化學物質在她身上,被我們發現了,繼而找到了那間化學工廠,偏偏就在這個時候,這個化學工廠裡面的人就全部被燒死了,我們連這化學工廠的持有人是誰都不知道。
很明顯有人在刻意隱埋罪證,因為如果讓我們找到了那間化學工廠,他的身份就會暴露,所以他必須殺人滅口,毀屍滅跡。
原來梅菲斯的案件和這宗縱火燒屍案是有關聯的。蘇警官恍然大悟地說著。
我對他說:現在兇手肯定以為我們的線索斷了,他現在暫時都不會犯案,我們現在要集中注意力在連環姦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