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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他打電話給堂兄侯大拿,問問是否可以給介紹一個工作。侯大拿一口答應,於是他就離開了安陽,帶著老母來到了臨渝市,成了朝華路超市的一名保安。由於侯大拿的關係,很快又升為保安部主任。
自從他在超市上班後,就可以自己照料母親的起居了。他每日早晨起來,燒好早飯,先服侍母親吃過,自己再吃。然後便燒好兩瓶開水,與方便麵一起放在床頭,那便是母親的中餐了。上班前,他就把尿盆兒放在母親床頭邊的矮凳上,下班後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倒尿盆,然後就是做晚飯,服侍母親吃飯。等到他一切收拾完畢,已是晚上十一點鐘以後了。
侯大拿既是他的衣食父母,他對侯大拿自然是忠心耿耿的了。無論侯大拿讓他幹什麼,他必定是&l;水裡水裡去、火裡火裡去&r;。就像是去年春天,侯大拿讓他偷一輛車子去撞一個女人,還關照只許撞傷,不許撞死,他也只好照辦,誰叫他吃人家的飯呢?他當時心裡頗有些難受,平白無故,為什麼要去撞人呢?豈不是缺德嗎?他只是問了一下為什麼要撞,侯大拿就不高興了,立刻熊了他一句:
&ldo;叫你幹什麼就幹什麼,囉裡囉唆什麼!&rdo;
於是,他就再也不敢問了。他當時想,把她的腿撞傷,醫院裡能治好的,只不過受一點兒苦而已,總不會有生命危險吧。
當天晚上,他按照侯大拿的囑咐,撞得很小心。他明白,應該是撞傷了,絕不會撞死,只是輕輕的一撞怎麼會撞死呢?但後來好像聽說那婦人死了,究竟是怎麼死的呢?他不敢打聽,更不敢去問侯大拿,只好獨自在心裡想著這事。
事後,侯大拿給了他一個鼓鼓囊囊的大信封,他拿回家一看,裡面是十萬元。他拿著那錢,可是心裡卻在發抖,這是那婦人的奪命錢呀!他把那十萬塊錢壓在櫃子的最底下,他永遠也不想用它。如果是當初知道這後果,他是寧願辭去工作,也不會去撞人的呀!可是,後悔又有什麼用呢?他至今也不明白,侯大拿究竟為什麼要他去撞那婦人,難道是有什麼私人恩怨?
他又想道,萬一警方查出來是我撞的,那該怎麼辦呢?駕車致人死亡而又肇事逃逸,是罪加一等的。可是,自己絕不能去自首。第一,自首就等於供出了堂兄,自己豈不是恩將仇報,不仁不義?第二,倘若自己自首,勢必要蹲班房,說不定還要判個十年八年的,老孃又由誰來服侍?所以,自首是絕對不行的。
事情已經過了一年,警方至今沒有發現他,或許永遠也不會發現吧?
可是,最近幾天,他總有些心驚肉跳的感覺,難道是被撞死的那婦人鬼魂在作祟?還是警方發現了什麼蛛絲馬跡?直至很晚,他都沒能入睡。
翌日清晨,他起床後為母親準備好早餐,收拾好一切之後已經過了八點,他騎上腳踏車上班去了。
由於昨晚不曾睡好,今日有些頭昏腦漲的感覺。超市已經開始營業,但上午顧客不是很多,他便坐在辦公室裡打盹。突然,他的手機鈴聲響了起來。他掏出手機一聽,頓時嚇得他渾身直哆嗦。
&ldo;侯大勇,去年五月十三號晚上十點多鐘的事情,你沒忘記吧?&rdo;從電話那頭傳來一字一頓但卻剛勁有力的聲音。
&ldo;你是什麼人?你什麼意思?&rdo;侯大勇戰戰兢兢地問道,他的面孔剎那間變成蒼白色。
&ldo;我是一個微不足道的小人物,但是我碰巧目睹了你那天晚上撞人的一幕。當你的豐田牌小貨車停在路邊時,你朝外吐吐沫,差點兒就吐在我身上。藉助於路燈的光線,我看清了你的臉。後來你的車子就啟動了,撞倒那個女人後,你就逃跑了。我雖然見過你的臉,但根本不知道你是誰。但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前天我到朝華路的宏達超市買東西,正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