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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散兵的搜捕是進行得很徹底的。但儘管如此,不少中國軍隊的官兵好容易才倖免於難,成為控告日本軍暴行的活著的證人。寫了《南京大屠殺》一書(一九七九年出版)的在臺灣的郭岐將軍也是其中的一個。
瘋狂屠殺
前面敘述的是日本軍透過搜捕散兵對中國軍民進行集體屠殺的事實,但他們除這種奉上級的命令犯下的暴行外,還主要在佔領南京後不久;在整個南京市區膽敢對普通老百姓進行瘋狂屠殺,美國大使館的埃斯皮領事在報告中就這一事實說:
除由日本軍負責驅逐前中國軍人和對他們執行死刑外,日本兵以兩、
三人或兩、三人以上為一小組,在全市自由巡邏。這些兵殺人、強姦或掠
奪,引起了城市裡莫大的恐慌。這些兵為所欲為,什麼事都幹得出來,他
響是否得到了空白委任狀,抑或日本軍在南京入城後,完全不受管制?對
此毫無充分說明。我們聽說,最高指揮官至少發出了兩項命令,這就是:
命令對官兵加以管制,又嚴格命令軍隊在入城前切勿燒毀財產。
但就實際情況說來,幾千幾萬個日本兵聚集於全市,犯下了荒謬絕倫
的掠奪和殘暴行為。據外僑目擊者說,士兵們像一群野人,放任自流,糟
蹋了城市。全市無數男女和兒童被殺。據說,日本軍槍殺或用刺刀殺戮一
般老百姓,卻絲毫沒有明確的理由,這種情況很多(《遠速》,五十九號,
載前引書1,第一五三頁)
由一個日本兵或幾個日本兵集體屠殺南京市民的種種例子,人們記憶猶新,試以安全區國際委員會每天向日本大使館提出的、關於日本軍暴行事件的報告來說,它曾對日本軍在安全區自入城後到二十日為止的一週時間內所發生的屠殺事件作了調查。殺傷等事件的總數達一百三十四起(報告中列舉的事件,編號為一百零五起,但其中很多在一起內包括兩起事件),內殺傷十八起,掠奪五十一起,強姦(很多情況是一起強姦數人, 或進行輪姦)五十一起,強行拉走十四起(前引書2,第一○三至一一○頁,第一六七至一七三頁)。殺傷十八起,這個數字不大,但這類事件竟然會發生在治安情況還比較好的安全區內,安全區外的情況與這裡相差就更遠了。
總數一百三十四起是個很大的數字,但在整個安全區,最初一週內所
發生的日本兵暴行事件,自然不止這一些。在該報告中也說,另外還有接
到通知和目睹的情況,但沒有時間去查實,沒有工夫記錄下來(前引書2,
第一六七至一六八頁)。
另外,安全區範圍相當大,僅外僑委員和中國職員決不可能瞭解暴行
事件的全部情況,這一點十分重要。也像見茨博士所說的那樣,被害者擔
心報復,或出於恥辱感,他們不少人把事件隱瞞起來。
《紐約時報》記者德丁在十五日前留在南京,他對日本兵屠殺人民的情況作了這樣的報導:&ldo;一般市民,不問男女老少都被日本軍槍殺。消防人員和警官都成了日本軍的犧牲品。日本兵一走近,如出之於恐懼心理而逃跑的,就有被槍殺的危險。在日本軍加強市內管制時期,凡外僑巡視市內所到之處,連日來看到了一般市民死亡的情況。時常見到有老人趴在馬路上,很明顯,他們個個都是被日本兵憑一時高興而從背後開槍擊斃的。&rdo;(前引書2,第二九二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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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作為這種瘋狂屠殺的一個例子,從安全區國際委員會的報告中摘錄介紹第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