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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三、一二六、一三一頁)。
軍隊撤退後,南京自然剩下了四百五十名正規警官和若干名志願警官,由他們負責市內的警備任務。但這些警官也和散兵一樣,似乎全遭日本佔領軍的屠殺。如前所述(第五十六至五十八頁),根據前警官伍長德的證詞,收容在司法部的三百名警官(此數似有出入)在西大門外被槍殺。另外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同樣作為檢察方面的證據而提出的紅卍字會南京分會的報告(檢證一七二八。但未向法庭提出)中,列舉這樣的事實說:&ldo;有兩百名以上的警官在南京城外被捆綁起來,圍在地坑的四周。然後在坑內倒入火油,點上了火。警官們都一邊掙扎,一邊受火刑。&rdo;(前引書1,第三八六頁)。
其中也有胡作非為的軍官。儘管修復電燈是迫於緊急的需要,可是他們把發電廠的職工當作公務人員,全部槍殺。對此,馬吉牧師(?)在他的一封長信中,就十二月二十二日的那天情況說:
下關發電廠有個姓吳(譯音)的工程師向我講起一個不可思議的訊息。
他說,該廠五十四名工人在南京陷落前一直堅守工作崗位,都是那樣的勇
敢,可是終於落到個去揚子江岸邊英商國際出口公司避難的地步。日本軍
藉口該廠系政府官辦(實際情況並非如此),便把其中四十三人強行帶走
槍決。日本方面的官憲每天到我的辦事處來,說是要一個個地找這些工人
去開動發電機,恢復供電。我對他們說,他們的軍隊已經屠殺了該廠的一
大半工人。這樣,我至少感到舒服一些(前引書2,第三十七至三十八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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