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人證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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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明月被關在縣衙牢獄,吃了兩天的湯餅。
隔壁的獄友抓著木欄杆湊上臉來,他說:“你家有錢吶。”
蕭明月不解其意,此刻身陷囹圄也顧不上禮儀之態,曲著膝蓋坐在一張破案几旁,反正閒著也是閒著,她便問:“哪裡看出我家有錢的。”
獄友說道:“你頭一頓就吃了四個甜餅,還有大碗麥飯。剛才吃的湯餅中飄著豚肉渣子,我聞見了,很新鮮。”
“所以呢?”
“我估摸算了下,待你出去時家裡得交三百飯錢,要不然你就得繼續在這裡待著。”
蕭明月原本還無精打采的,一聽到幾頓飯吃了三百錢頓時來了脾氣,她撐著胳膊於案上,直起身子來:“在這裡吃飯要收錢,而且還要收三百錢?”
“瞧你就沒有坐監經驗,像我吧,”獄友席地而坐,咧著嘴繼續說道,“就喝點稀薄的甘豆羹,每頓只要三錢。”
“沒人同我說啊。”蕭明月氣惱,若是提前警示她便喝點甘豆羹了好嗎?三百錢,幸好阿父不在家,要不然見她這般糟踐,非得訓上半個時辰。
想不到縣衙牢獄這麼苛待百姓,周交真不是個好官。
獄友說:“我曉得,他們如此是專門對付我這種人的。”
蕭明月有些好奇,問道:“你為何坐監?”
“因為我擰斷了隔壁潑婦家大鵝的脖子。那個婦人相當兇悍又身強體壯,我說不過打不過,憤怒之下便將她家大鵝的脖子給拔了,快哉快哉。”
蕭明月:“……”
獄友在這裡已經待了半月有餘,十分熱絡的同蕭明月介紹“四方鄰里”,諸如踩了人家菘菜的小家僕,故意找錯錢的販夫,甚至還有搶奪糧食的乞兒。最後問起蕭明月坐監的緣由,她頂著眾人好奇的目光淡淡說了句:“殺人。”
眾人肉眼可見地往牆邊挪了腳。
獄友笑嘻嘻地揣著手,而後就背過身去。
蕭明月正欲解釋一番,就瞧見衙吏壓著一人走了過來。此人瞧著熟悉,她想起正是南市那家甜餅鋪子的小僕,夜奴還打翻了人家剛做好的餅子。
小僕就被關在蕭明月的隔壁,二人一對眼,小僕就朝她扔來一團麻布。蕭明月走過去拾起,開啟看見上頭歪歪扭扭地寫著:金府二喪。
這是夜奴的字跡。
金老夫人走了。
蕭明月頓覺心如針扎,她將麻布揉起回到案几旁坐下,有些失神。
她想起六歲那年初到憉城,阿父帶著自己去玄霄觀祈福,在那裡碰見了金老夫人。那個時候金老夫人的身體很康健,也十分氣派,還把求來的平安符贈與了她。
宋大叫蕭明月跪下磕頭,喚了聲老夫人安。
轉眼十多年過去,金老夫人走了。金府再遇哀事,恐怕府內早已亂成一團,蕭明月想了想,或許蔣承將她困在牢獄也是為此。這般看來,在堂上說無罪便釋放的話也不那麼可信,他們一定會想法子拖延,甚至用此繼續要挾陸九瑩。
蕭明月問甜餅鋪子的小僕:“伱的麻布何來?”
小僕老實回答:“一個約莫十四五歲的少年,整日蹲在縣衙外頭,看見我時便衝過來與我拉扯,偷偷叫我給你的。”
“他可還有話叫你傳給我?”
“嗯……說會替你照看好鴛鴦。”
蕭明月心間無語凝噎,繼而看向這個無辜捲入的小僕,估摸著那日與陳生有糾葛的都要過來受審。她便好心提醒道:“在這裡不要吃湯餅,就要甘豆羹。”
小僕略為懵懂,只是聽話地點了點頭。
蕭明月以為這小僕也要像自己這般熬在牢獄,豈料一個時辰後,人家便獲得了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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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接小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