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就這種人也能開工作室?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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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河老師,我是悅購網上帖子的發起人,你的那首《最初的夢想》我們歌手非常喜歡。” 林清夢強忍著噁心,將手機螢幕距離自己俏臉遠一點,用食指打著字。 就好像那味兒能透過網路傳過來一樣。 誰知,她訊息發過去過了一分鐘,那邊還沒什麼動靜。 就在她沒有耐心的時候,對方發了三個字過來。 “然後呢?” “好囂張啊!”林清夢一拍桌子,氣得差點爆粗口,她拍著胸脯消消氣,然後重新編輯訊息。 “只是星河老師的要求,對於我們來說有些困難,畢竟行業內的規矩你也知道,像這種賣歌不賣版權的事情……” “版權的事情沒有商量的餘地,不過價錢可以少。” 林清夢看到對方的回覆,秀眉微微皺起。 她能感覺到對方的那種堅持。 不過,如果不要版權的話,等將來這首歌紅了就是幫這個星河在賺錢啊,以後所有的版權費用,都和她們星夢工作室沒有任何關係。 那她不是純純大冤種嗎? 想到這裡,林清夢按住語音鍵,捏緊嗓子:“星河老師,你就考慮考慮嘛,我是林清夢,那個一線歌手林清夢,嚶嚶嚶。” “你的聲音不適合這首歌,就算是唱了也火不了,我還是找別人吧。” 誰知道,她的撒嬌賣萌不僅沒有得到一點好處,反而還讓對方不賣了。 “別啊,星河老師,不是我唱,是我工作室的員工唱,你放心,我用人格擔保這首歌和她絕配,不信你去搜張曉涵,聽一聽她的音色。” 說完,她眸子死死的盯著螢幕。 沒過多久,對方終於回了訊息:“我可以給你少十萬塊錢,這是我的底線,版權的事情很抱歉我不可能會賣。” 林清夢陷入沉思。 這首歌的質量那是沒得說,甚至只要張曉涵唱這首歌,林清夢覺得很有機會能拿冠軍。 到時候就有五十萬獎金。 自己的小車車也能贖回來。 而且身為一線歌手,林清夢能看出這首歌具備火的潛力,如果真的火了,即便版權費用掙不到,讓張曉涵這個原唱去接商演也能賺錢,也能解除公司的困境。 “行,我同意你的提議!” 林清夢咬著銀牙,打出這行字。 打完之後,她猶豫再三,終於點選傳送。 星河:“合作愉快。/握手” 洗手了嗎,就和我握手? 林清夢吐槽一句,然後發了個握手的表情,然後又發了個可愛賣萌的表情過去。 見對方一直沒有回覆。 林清夢氣得跺了跺腳。 “哼,沒禮貌的男人!” …… 雙慶市。 公寓內。 蘇河拿著手機從廁所出來。 “呵呵,就這種人也能開工作室?” 他將手機往沙發上一丟,然後順勢就躺在沙發上。 其實蘇河也知道,自己現在沒有溯河這個身份,一首歌想要賣到五十萬,是非常難的,即便是再好的歌都非常困難,除非遇到那種無比適合的歌手走狗屎運的情況下,才有這種可能。 所以他的心理價位在十萬左右,製作費他這邊其實不太看重,主要是後續的版權費用才是大頭。 他最怕的是對方買了歌不發表,或者是發表之後不捨得砸錢宣傳。 如果這樣的話,和不賣沒有什麼區別。 剛才他在搜尋張曉涵的時候,卻在一檔綜藝節目中看到了她的訊息,這週末張曉涵要參加《慶人之聲》的節目,獲得冠軍的歌手可以拿到五十萬獎金,歌曲還能得到節目組推廣的機會。 其實看到這裡,蘇河就已經下定決心要賣了。 《最初的夢想》在前世的榜單成績可以說是非常輝煌,拿下這種小比賽還不是輕輕鬆鬆,到時候節目組幫忙推廣的話,有了曝光量上個新歌榜就爽了。 錢不是主要的,主要是賺系統的聲望點,有了聲望點就能定製更多的文娛作品,這才是蘇河復仇之路最關鍵的東西。 “這種人當老闆,確定公司能開得下去?” 見慣了資本家的利益博弈,各種試探對手的下限。 第一次和這種“大冤種”甲方溝通,蘇河甚至有些不太習慣。 因為根據他的經驗,一般這種人當老闆只有一個結果,那就是公司虧本,直到撐不下去倒閉。 “叮咚。” 手機提示音。 蘇河伸手摸過手機。 “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