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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幾聲,心中覺得沙沙腦子有點秀逗了,從曹家父子的那次事件之後,她就變得越來越秀逗。
事實上,沙沙也覺得自己最近有些奇怪,木料加工廠後方樹林裡為家明舔去嘴邊血液的那一吻時常重現在她的腦海里,每天裡想要更多的見到家明,家明在她身邊的時候,她就覺得安全、舒服,有時候還會罕見地臉紅心跳。
按照看過的言情小說來判斷,她恐怕是喜歡上家明瞭。
可是那怎麼可以呢,家明是自己的好朋友,是自己另一個好朋友靈靜喜歡的男孩子,靈靜喜歡的男孩子,按理說自己就不該喜歡了吧,可是不喜歡,那又該是一種怎樣的態度?
三個人從小玩到大,彼此之間的行為,其實早就沒存在什麼隔閡,打打鬧鬧間肢體的碰撞只是小事,因為幾次的烏龍事件,家明看到過她們兩個的身體,她們也多多少少見到過家明的一些隱私。然而,假如不該喜歡上這個男孩子,應該是保持怎樣的距離呢?難道比當朋友時要更加疏遠嗎?這樣的疑惑,使得沙沙最近的行為有些反常。
太近了,會想到靈靜,會臉紅心跳,遠了,會覺得自己簡直要被他們兩個人排斥出朋友的範圍之外,這樣的感覺,是沙沙絕對不能忍受的。進退失據使得沙沙的行為時而暴力時而淑女,那樣的感覺,持續了接下來的整個九六年。
當然,假如站在旁觀者的角度來分析,沙沙應該是比靈靜更早一步地情竇初開了,先前靈靜對家明的好感,或許還很模糊,還根本沒有脫離小孩子的範疇,她可以毫不在乎地與沙沙分享家明,可以看著兩個好朋友滾倒在擂臺上而吶喊助威,不過,愛情這種事情到底是什麼,誰又說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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