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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刑——”
“砰!”
天啟四年臘月十四,伴隨著一名名明軍將士鬆開,曾經參與過“馬尼拉大侖山慘桉”,並且倖存於世的二百三十一名西班牙士兵在了巴東島的沙灘上,被黃龍叛以腰斬、絞死、凌遲、斬首、拔舌等五種刑法。
眾多士兵不敢置信的在窒息中看向了帶他們前來的使臣內斯塔,而內斯塔也低下了頭,不敢直視他們這群瀕死之人的眼睛。
最終、在窒息與頸骨被扯斷的痛感和絕望感中,在恐懼之中,在被腰斬的疼痛,和被凌遲時而流血致死的無助感,以及被拔舌掛在樹上,活活窒息死的怨恨中。
這二百三十一名劊子手死在了黃龍和數百明軍將領的面前,而對於他們的死,眾人全程冷漠。
這群製造了大侖山慘桉,屠殺數萬華人的劊子手,終於在時隔二十一年後被明軍親手斬殺。
“把首級割下來,炮製好後,送往呂宋的大侖山,製成京觀、祭奠死去的百姓。”
確定所有人都死了之後,黃龍對旁邊的李旦吩咐了一句,隨後走到了西班牙使臣內斯塔面前,俯身在桌上的條約中,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至此、南洋之役中,明軍對西方列強的戰事宣告結束,《明西巴東條約》正式簽署生效。
條約內容如下:
【一、西班牙確認明西《巴東條約》有效性。】
【二、西班牙歸還並承認呂宋及南洋廣袤地區自古以來為大明疆域。】
【三、凡是大明商民在西班牙境內及其殖民地貿易,可享受免費使用修船權力及存守所用物料。】
【四、西班牙賠償大明軍費二百萬兩,賠償大侖山死難者一百二十萬兩,合計三百二十萬兩,天啟五年三月交付二十萬兩,剩餘三百萬兩分期十年交付。】
【五、凡系大明天朝百姓,無論天朝、或其藩屬國軍民等,今在西班牙所管轄各地方犯事者,西班牙無權判處此人,當轉交證據與犯事者,由大明刑部定罪。】
【六、無大明路引、皇店鐵牌,貿易商引者,不可越過崑崙奴群島,違者大明海軍可選擇擊沉。】
【七、兩國貿易地點定於舊港承宣布政使司,舊港官市島。】
【八、在官市島違法亂紀者,大明可自行處理,無須……】
洋洋灑灑十七條,上千字的條約內容,讓人看著頭大,同時也將虛弱的西班牙底氣揭露。
確實、此刻的西班牙已經無力在和大明玩貿易對抗了。
三十年戰爭和不斷進行獨立戰爭的法蘭西、葡萄牙、荷蘭等國都在分散西班牙的力量。
在這還算平靜的遠東地區,如果大明都要和西班牙斷絕貿易往來,那麼佔據王室財政不小一塊的東西方遠洋貿易將徹底從收入名單中移除。
這對本就深陷歐洲戰爭泥潭的西班牙來說,絕對是無法忍受的。
因此、他們寧願十年賠償大明三百二十萬兩,也要獲取大明的貿易支援。
至於這三百二十萬兩銀子,也不過就是西班牙東西方貿易中的二分之一罷了。
雖然肉疼,但最少還有賺頭,還能讓王室見到他們辦事的決心。
這是無奈之舉,如果打得過,誰也不願意簽約這種喪權辱國的條約。
不過、不管怎麼說,這件事情畢竟是西班牙理虧在前,放在各國來說,都不會獲得太多的同情。
內斯塔帶著黃龍簽下的條約,灰熘熘的離開了巴東島。
而就在幾天後,法蘭西和英格蘭、葡萄牙等三國也紛紛抵達了巴東島。
在得知荷蘭和西班牙相繼簽署了退出南洋和賠償大明的條約後,他們這三股較為安分的勢力,得到了一份相比較不算苛刻的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