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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挑,按你喜歡的點就好。”
認真的說了句。
古瑟愣怔了下。
確實,他也不是真正在皇宮中長大的,確也應該不會太挑。
但他也不知道怎麼點,怎麼請客,這請客,又怎麼可能按自己喜歡的來點?
那樣豈不是挺不禮貌?
於是,他轉手就將選單遞迴給了店小二。
“將你們的特色菜配一桌吧,葷素搭配。”
小二驚異的盯了許自己手裡的選單頓了許,回神後連連禮貌恭敬的點頭。
“欸,好的!”
應著,滑溜的就小跑下去了。
兩人看著小二下去後,才收回目光,對視了眼。
古瑟最先收回目光,他拾杯喝了口茶,放下杯子後,於懷裡摸了那把匕首出來,於桌上推到了時吟的面前。
“這是你送我的,我再轉送給你。”
時吟意外的愣怔了,他盯著平靜帶著絲微笑的古瑟,不明所以。
哪有把別人送的東西再轉送本人的?
“你不是很喜歡嗎?怎麼又轉送給我做什麼?”
既然他說轉送,那他也跟著這樣說吧。
古瑟則笑了下,收回壓匕首上的手。
“因為喜歡,所以才捨得送!……這上面我刻了自己名字,希望,咫尺天涯,你以後還能記得我。”
他說著就將匕首把手處刻的字指給他看。
‘因為喜歡,所以才捨得送’,因為喜歡你,所以才捨得將自己最喜歡的東西送給你!
古瑟說的話深意別長,但不知道時吟是否聽得懂。
因為喜歡,所以才捨得放手,因為喜歡,所以才覺得這樣的自己不配,因為喜歡,所以才希望儘管不配,也希望他記得自己!
可見,喜歡一個人,有多卑微!
今次,古瑟回去關書房捉摸了一天,他終於多少了解了自己的心意。
——他於時吟,其實是喜歡的吧?不然,又怎麼會不捨,又怎麼會覺得自己於他面前的卑微,覺得這樣的自己配不上他?覺得自己的喜歡,於他是一種侮辱?
時吟愣怔的僵望著他,一時不知作何回應。
他沒有用讀心術,因為他於古瑟面前想赤誠相見。
然,他不知,就因為如此,才不知道古瑟此時的心意,他真正的心意。
——他是希望自己委婉的開口挽留,希望他能留下來的。
可是,他不知道。
時吟盯著匕首柄上認認真真刻的極其藝術的‘古瑟’二字,又愣了許。
因為自己於他面前情意重,關係好,才捨得送如此喜愛的東西?
……這份‘喜歡’,只是單純的欣賞、有好感吧?——簡單的兄弟情義?!
“謝謝!”
時吟只誠然的道了句,如此,他亦不知道再說其他什麼。
“我不會忘記你的。”
然而,又似記起似的補充了句。
他於他,他又怎麼會忘記?
他,可是他第一個覺得於他面前不虛假,認真對待他的人。
估計,他一輩子都不會忘記吧?!
時吟將匕首收了腰間,沒有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