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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承睿有些內疚和心疼,他輕柔地拍著少年的後背,趁機轉過頭,將鼻端靠近男孩的鬢髮,深深吸了一口。
心醉神迷。
徹底的心醉神迷。
從他的角度看過去,還能見到林翊從衣領處露出的脖頸,弧度優雅,質地細白,再往下的鎖骨形狀完美到宛若神來之筆,這麼美,美到神經末梢都要為之戰慄。
&ldo;阿sir,我好了。&rdo;少年再度提醒他。
黎承睿深吸一口氣,捨棄什麼似的果斷鬆開手,他看著那少年近在咫尺的臉龐,眉眼精細得像水晶般透明,幾乎一個錯眼,他就會反射出七彩的光,他看著看著,竟然覺得像陷入泥沼,腳底下有看不見的吸力拖著往下拽,越掙扎,就陷得越深。
可他只是頭一回見到這個少年,在此之前,他從沒看過名為林翊的男孩,他從不知道一個男孩能對他產生這種令人窒息的恐怖吸引力,他甚至從來不知道自己是個同性戀。
他一直覺得自己是個很能自律的人,他出身警察世家,從小就被教育得愛憎分明,他在美國受過最嚴苛的警官訓練,他返港加入重案組是因為他真的熱愛刑偵事業,他相信伸張正義的必要性,哪怕正義已經淪為不同人不同的政治工具。但總體而言,他還是相信那樣一種規律存在的必要性,弱者要受保護,好人要受尊重,壞人要被繩之以法。
他對警察職責的最實際理解,就是讓守法的人,要有一個安全的環境,讓他們得以生存下去。
為了做到這一點,他對自己自律甚嚴,他無時無刻不保持冷靜謹慎,他也覺得自己一直都做得不賴,可這些冷靜謹慎在見到林翊的瞬間都轟然倒塌,他甚至能清晰地聽見以往那個黎承睿警官內心天翻地覆的斷裂聲。
他的視線從這個少年的眼睛慢慢挪到他形狀漂亮的嘴唇,然後黎承睿感到內心的呼號聲,那麼柔嫩的嘴唇,卻讓他感到尖銳的刺痛。
黎承睿近乎狼狽地轉開眼,揮揮手,粗聲粗氣地說:&ldo;沒事了是吧,有病不要出來亂跑,早點回家。&rdo;
少年仍然呆著臉,順從地點點頭,抓起自己的書包仔仔細細背上,確保背帶平貼無皺摺後,才沖兩位警官微微鞠了一躬,小小聲說:&ldo;兩位阿sir,我走先了。&rdo;
然後,他後知後覺地想起什麼,對黎承睿單獨鞠了一躬,乖乖地說:&ldo;謝謝你。&rdo;
黎承睿低頭裝作看照片,不置可否地點點頭。
少年很快離開,阿sa過來收好犯罪現場照片,正跟他說著對這個少年的判斷,黎承睿心不在焉地聽著,突然猛的站起身,對阿sa拋下一句:&ldo;等等,我出去打個電話。&rdo;
他跑出自己的辦公室,穿過外面重案組永遠熱鬧得像夜市的大辦公間,在眾多手足詫異的目光中,他跨出這裡,跑過走廊,鑽進拐角的茶水間那。他記得那有個大窗戶,從上往下看,能鳥瞰整個警署外圍的小廣場。
在警車出沒和警員穿梭的間隙中,他如願以償地趕在那個少年離開警署前又見到他。林翊背著書包,低著頭,孤獨地穿過整個廣場。這是一個初秋的傍晚,少年外頭罩著藍色間白色的棉質格子長袖襯衫,裡面是灰色圓領t恤,下面穿一條柔軟的卡其色棉布長褲,腳上蹬著叫不上牌子的帆布鞋。他明明穿著最普通的衣服,理著平淡無奇的髮型,甚至他讓黎承睿屏住呼吸的長相,換成第二個人來看,誠然是清秀雅緻,可也未必就漂亮到慘絕人寰的地步。可他就是深深打動黎承睿,這種打動是沒有由來的,具備龍捲風那樣席捲一切的顛覆效應,它就像一記重拳,猛的一下打得黎承睿懵了頭,可它又像一個久遠而浪漫的回憶,只消稍微露出點蛛絲馬跡,便能令人陷入難以自拔的感傷情愫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