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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香檳嗎?”
“哦。”我完全糊塗了。
“我一直認為香檳酒配上比薩,簡直妙不可言!”他望著服務生說,“請上一瓶Moet香檳酒。”
噢,這還像那麼回事。香檳酒加上比薩。塔欣今晚的表現還不算太怪異。
香檳酒來了,我們碰杯之後就開始飲用。現在我倒真的感覺很受用了。接著我發現塔欣那瘦骨嶙峋的手正慢慢地朝我放在桌上的手移過來。我完全沒有意識到自己在做些什麼,只是條件反射性地把手抽走,假裝要去摸耳朵。塔欣的臉上掠過一絲失望的表情,而我也聽見自己做作、尷尬地咳嗽了一聲,然後專心地盯著左邊牆上的一幅畫。
噢,天哪。我不得不這麼做是為了什麼?如果我打算嫁給這個傢伙,我要做的可不僅僅是握他的手這麼簡單。
我能做到,我堅定地對自己說。我會喜歡上他的。這主要取決於我的自控能力,也許還要取決於我喝醉的程度。因此我舉起杯子連喝了幾大口。我可以感覺到香檳酒的泡沫正在腦海中洶湧,愉快地歌唱:“我就要成為一位百萬富翁的妻子了!我就要成為一位百萬富翁的妻子了!”這時,當我再次看著塔欣時,我發現他已經變得有點吸引力了(當然是以令人興奮的方式)。很明顯,酒精將會成為維持我們幸福婚姻的一個關鍵因素。
我的腦海裡充滿了我們結婚那天的歡樂場面。我穿著一件精緻的名牌婚紗;爸爸和媽媽驕傲地望著我。再沒有什麼金錢問題來煩人了,再也沒有了。全國排名第15位最有錢的男人和我結婚了!我們會把位於貝爾格萊維亞的那幢房子買下。塔欣?克萊斯…斯圖亞特夫人!就是想一想,也讓我幸福得快要昏過去了!
噢,那可能都是我的。那都是我的。
我儘可能熱情地向塔欣一笑,塔欣猶豫了一下,然後也對我報以一笑。我鬆了一口氣,這麼說我還沒有把事情搞砸。我們仍然可以繼續下去,現在只要發現我們在精神上也是協調一致的好伴侶就行了。
“我喜歡……”我說。
“你……”
我們倆同時開了口。
“對不起,”我說,“請繼續。”
“不,你說吧。”塔欣說。
“哦,”我說,“唔……我只是想再次告訴你,我真的很喜歡你送蘇西的那幅畫。”再恭維一次他的品味總不會錯吧。“我喜歡馬。”我又加了一句。
“那麼我們應該一起去騎馬,”塔欣說,“我知道在海德公園附近就有一家很不錯的遛馬場。當然,和在鄉村裡騎馬還是非常不同的……”
“這個主意妙極了!”我說,“一定很有意思!”
不管是誰都沒有辦法讓我坐到馬背上,哪怕是在海德公園。但是不要緊,我就假裝贊同這個計劃,然後到那天,就說腳踝扭傷了什麼的。
“你喜歡狗嗎?”塔欣問。
“喜歡。”我自信地答道。
這說的可是真話。事實上,我只是不願意養狗;麻煩的事情太多,並且會弄得到處都是狗毛。但是我喜歡看見那些紐芬蘭獵狗在公園中跑動。還有Andrex小狗。諸如此類。
我們再次陷入沉默之中,我連喝了幾小口香檳酒。
“你喜歡看《東倫敦人》嗎?”終於,我開口問道,“或者你……更喜歡《加冕街》?”
“恐怕,這兩個我都沒看過。”塔欣帶著歉意,“不過我相信它們都挺好看的。”
“嗯……還不錯吧,”我說,“有時演得的確挺好,但有時……”我的聲音逐漸弱了下去,我對他笑了一下,“你知道,就是這麼回事。”
“的確如此。”塔欣也贊同,就好像我說的東西真的挺有意思似的。
又是一陣尷尬的沉默,這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