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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人經過激烈的討論,再結合現在安南和本土的實際情況,把三個的計劃又重新加以綜合整理和補充,被蕭智命名為“蠶計劃”的詳細計劃書得以最終確定,蕭智希望這個計劃就像蠶吃桑葉一樣,一點點地蠶食掉所有的地方。這份計劃書長達1o2頁,最後由汪海鳴書寫定稿。“蠶計劃”是一份詳細的針對大清本土尤其江南地區的經濟滲透計劃,或者說是經濟侵略計劃。在計劃書中詳細的表明了安南省對這些地區的滲透方式,滲透的目的和所要達到的目標,同時計劃書中還詳細的標出了要達到這樣目標所必需做的各種事情,包括所要剷除的商團及世家,所要打擊的各種組織和官員,所要排擠的各國商人和銀行等等條目。如果這份計劃書被有心人得到並交給那些將被安南所要打擊的物件,估計一天後安南省就會被這些孤立起來,一個月後就不會再有人同安南省做生意了,安南省將會被徹底拋棄。正因如此,蕭智再三的要求其他三人在有生之年保證不將計劃內容偷漏給任何人,包括自己最親的親人都不可以說,要永遠濫在肚子裡,否則的話,就會被滅口。說這些話時,蕭智目露兇光,彷彿是一頭兇殘的毒蛇隨時會將三人置於死地一般。其他三人都是恐懼不已,都寫了份保證書,保證在有生之年決不偷漏這個計劃的任何一點資訊。“蠶計劃”由蕭智負總責,具體實施由張亞峰和李思念負責,而汪海鳴則負責監督併為其他三人提供必要的資料。
“蠶計劃”的核心部分也是最終的目的就是要徹底的控制南方各省的經濟命脈和金融體系。為了完成這個計劃,必須先改革安南省的金融結構和體系,當前最重要的事情是收購黃金白銀,為紙幣的行做好足夠的儲備金。為了儘快的籌集黃金和白銀等貴金屬,蕭智以安南省總督的名義布了《安南省貴金屬收購法》;該法律規定安南省內的任何人出售黃金及黃金製品等貴重金屬時,都只能出售給省立銀行,銀行按照國際價格與以收購。如若私自販賣,一經查處,除黃金沒收外其本人也將被判刑。這個法令的實行使得安南省的黃金外流大幅減少,黃金等貴金屬開始流入安南省立銀行的金庫。同時,蕭智在國際上和大陸本土也開始悄悄的收集黃金,包括四國島內收集的黃金也被運到安南,這樣安南的黃金儲備在不知不覺中急劇增加,由1888年底的13噸增加到1889年底的98噸,在增加的85噸黃金儲備中,安南省自己的金礦提供了12噸,省立銀行從民間收購了5噸,日本四國島收集了13噸,從本土大陸收購32噸,從俄國遠東金礦透過現貨交換的交易的方式收購了11噸,剩下的則是在南非,澳大利亞,美國和南美洲等地收購來的。與此同時,白銀的儲備也大幅的增加,由1888年底的252噸增加到1889年底的1232噸,在增加的98o噸中,安南省的銀礦提供了22o噸,省立銀行從民間收購16o噸,大陸本土提供了5oo噸,四國島提供了1oo噸。到189o年的下半年時,省立安南銀行已經有足夠儲備來支援紙幣的行了。
189o年十月,經過充分而全面的準備,安南省立銀行正式更名為東亞銀行並獲得安南省政府的授權,正式開始行紙幣。安南省實行金本位制,這也是為了和國際接軌。其行的紙幣稱作國幣,又因為上面有一條金龍圖案故而又被百姓稱作金龍幣或龍幣。單位為元,幣值最高為1oo元(不做市場流通,只作為銀行間的結算使用),可流通的紙幣計有五十元,二十元,十元,五元,一元和五角,兩角及最低的一角共八種,角以下為銀製硬幣,分為五分,二分和一分三種。十元國幣可等值兌換黃金一兩,只要持有國幣,在東亞銀行任何一家分行都可以兌換,為了照顧人們的習慣,紙幣也可以兌換等值得白銀,不過得按市價換算。這次安南批共行了約3oo萬元的紙幣和價值3oo萬元的銀製硬幣,大部分紙幣都是五元和一元小面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