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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良在梅鎮公安局上班,從警校畢業三年,畢業之後在市裡幹了兩年刑偵,其間也破獲了幾樁案件,再後來,上級單位號召青年警官支援偏遠地區的活動,因為在許多小地方,尤其是牴觸偏遠的小集鎮或者小縣城,那些地方的警力很缺乏,於此相反的是,越是基層的地方,大小案件或是一些雞毛蒜皮小事引發的矛盾就越多,警力不足,有許多案件都被推遲,或者對案件的判定有很多不足的地方,近段時間,上級檢查紀委對基層公安的巡查過程中,發現有許多案件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就定案,由此掀起重查故案的行動,平反了幾件冤假錯案,對相關部門負責人處理,由此,基層的公安幹警人員缺乏,上級公安單位安排市局做出表率,提倡年輕公安幹警勇於擔當,下到基層鍛鍊自己,補充基層警力。
鄭良作為刑偵科的年輕幹警,他覺得這是一個機會,一方面,他在大學結束的時候,就有意願參加國家釋出的支援西部的計劃,那時候,名額有限,再者,家裡人也早就找了些關係,讓他畢業之後就近在市局上班,他猶猶豫豫的,沒有去成。另一方面,他是一個從小在大城市長大的孩子,幾乎沒有機會接觸鄉村小鎮旖旎風光,原本想著畢業之後,就可以像自由的鳥兒一樣,到處去見識,畢業之後,卻進入市局機關,他不喜歡一板一眼的辦公氛圍,雖然他長時間也是跑外勤,可大部分時間都是在市局辦公大樓,開會分析案情,跟在大學裡面上課一樣,幹了兩年,這種枯燥乏味的生活令他越發的想逃離出去,甚至都想過改行,可是,他的專業就是警察,出息之外,他竟想不出他還會什麼了。這次青年警官下基層的行動,正好落在他的心坎上,“一定要逮住這個機會。”他暗暗的激動,鉚足了勁兒和心思,洋洋灑灑寫了八百字的申請書,“就是科長留我,也沒用,不!就是局長留也不好使。”
申請書遞上去,科長果然找他談話,雖沒有明說,可是言語之間都透露著想他繼續留在市局刑偵的意願,“咱們刑偵,你也知道,案件多,責任重,人多,可暫時能派上用場的人太少了,尤其是你這種青年才俊,更加是我們需要的……”
鄭良自然知道領導的心裡咋想的,也只委婉的拒絕,“科長,我知道您的意思,可是下層公安更需要我呀,我是個黨員,哪裡需要我我就要往哪裡去。”科長被他這短短几句話說信服,無法再多加挽留。
他從科長室走出來,長舒一口氣。
沒過幾天,辦好交接手續之後,心情愉快的開著他的黑色雪佛蘭越野車,就來到了梅鎮。
仍然是幹刑偵,條件沒有他想的那麼差勁,第一次接觸這樣的小鎮子,有十分新穎的感覺,一切都是見所未見,聞所未聞的,他在鎮上轉了好幾天,才漸漸熟悉和適應這個小鎮子,是他喜歡的,而且就田園風光和景色來說,比他想象的還要滿意。
關於工作安排,梅鎮公安局平時的管理不像是市局那樣各個不噩夢負責專門的事情,在梅鎮,交通警察和警察都是公安局出人,不像大城市,平時兇殺搶劫之類的惡性事件極少,基本沒有發生,公安局的人工作很閒散,大多時候也就是處理處理四鄉八村兒哪兒哪兒的小糾紛,諸如,張三佔用了李四家的田地,兩人糾纏不清打起來,報警,警察便出警,來化解民事糾紛。要麼就是什麼老李嬸兒家埋在稻穀裡的養老錢找不到了,也報警,非得說是隔壁王二家媳婦兒手不乾淨給偷了去的,老太太一報警,公安局便派人過去處理,甚至是,王老太爺家的狗大黃丟了,也要報個警,讓警察幫忙給找回來等等,這類小事並不稀奇,而且層出不窮,各種各樣奇葩的報警理由,公安局接了報警還必須立刻帶好裝備出警。
事實呢?張三佔用的土地既不是自己的,也不是李四的,而是屬於王麻子。李嬸兒家的錢是在打稻子的時候,自己把錢給轉移到放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