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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要有自己的音樂態度。白毓的名字你應該聽說過,他等著給你寫歌詞已經等了一個月了,你寫不出自己想要的,他會替你補足,你說不出的話,他替你說。全世界都在等你,所以你這個兔崽子最好現在就給我滾回宿舍去給我拿起你的吉他開始寫歌,要是下次我再看見你吸菸,我會在你毀了自己的嗓子之前一腳把你從華天大廈上踹下去。我說到做到。
那天晚上我跑回宿舍,用了半個小時寫出了街燈。
白毓後來為了這首曲子特地找過我,不過那又是另外一個故事了。
現在《街燈》是葉蓁的歌了。
許久沒唱這首歌,key險些起高,其實人聽到的自己的聲音和錄製出來總會有所差別,我是直到在華天錄製完第一首歌的時候,才知道自己為什麼不適合唱情歌的。
我認真唱歌時,音色中有一線天然的沙,但是遠不夠煙嗓,矛盾之處在於我本身的音色是偏乾淨的,所以可以唱民謠,吼搖滾也有種愣頭青的錯覺,算上假聲區,25度,男歌手裡不錯了,何況我本嗓最好聽在中音,尹奚當初看重我,一半是我嗓子,另一半大概看中我會寫歌,樂感好,唱商也算高。
可惜我心態灰暗,心境也變態,唯一唱得好的跟感情相關的都是分手之後的歌,搖滾我倒是能唱,可惜少年熱血我唱得一般,冷眼旁觀的歌倒是登峰造極。
不知道紀容輔怎麼看。
我輕易不喜歡唱街燈,連一個人的時候也不唱,太像扮可憐,白毓大概把自身心境代入太多,歌詞寫的催人淚下。其實我小時候一點也不值得憐憫,因為滿肚子鬼心思,我小學就開始給我阿姨一家做飯,基本人類能想到的東西我都往菜里加過,反正輪到我吃的時候只剩白飯,傷不到我。
真是不自量力。
我這樣惡毒的一個人,拿起吉他的那一刻,想的竟然也是把自己的靈魂攤開來給他看。
人類真是天生的暴露狂,喜歡一個人的極致就是裸呈相見,從肉體到靈魂。有時是討好,有時是獻祭。其實大家都不過是凡夫俗子,血肉皮囊,掏心掏肺也不過是一團血腥,難道還能變出一朵花來不成。
我彈完一首歌,紀容輔仍然很安靜。如果這時候有人路過,大概想的是:這流浪歌手真是飢不擇食,抓著一個觀眾就開唱。
然後紀容輔誇我:&ldo;唱得很好,歌很好,吉他也很好。&rdo;
他身量舒展,猶如一棵夏日海灘上的椰子樹,枝葉舒展,站著低頭看我,眼神真誠,通身不帶一點惡意。周圍風這麼大,我卻可以嗅到他身上的暖意。我渾身的刺又全都萎靡起來,任憑我怎麼在內心裡鼓動都說不出一句惡毒的話,只能軟綿綿說道:&ldo;那就好。&rdo;
他勾著唇角笑,大概是怕我失望,又重申一遍:&ldo;真的很好。&rdo;
我低頭收琴,說:&ldo;現在你知道了,我唱歌很好,自己能養活自己,不用你說什麼做什麼,這個圈子有這個圈子的規矩。&rdo;
他仍然只是微笑,用他一貫深情的眼睛看著我,說:&ldo;好。&rdo;
我把琴盒背在背上,抬頭看了他一眼。
&ldo;那我回去了。&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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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是的。
我唱歌,從來不是為了讓他不說什麼,不做什麼,如果是為了這個,我只要把吉他當燒火棍一樣朝他頭上揮過去就好了。
我唱歌給人聽,從來只為了兩件事,要麼希望別人喜歡我的歌,要麼希望別人喜歡我。
紀容輔選擇了前者。
☆、危險
我回到家,洗了個澡,倒頭就睡。
沒辦法,自信心受挫,不睡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