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夜半被擒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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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走到天黑的李薌泉準備找材料再搭建一個宿營地時,他意外的發現了一個石洞,雖然洞子不大,但貴在乾燥,再鋪點乾草比直接睡在地上要舒服得多,而且稍微在洞口修葺一下就能擋風防野獸,簡直就是山中的星級賓館了。
點起一堆火,跳躍的火光將洞裡映得影影綽綽,輻射到身上的熱量將林間晚上的寒氣逼退,李薌泉擺了個舒服的姿勢躺了下來,回憶著這幾天所發生的一切。
已能確定的資訊是,這裡是南宋末期的瀘州附近,蒙古人已經進川,至於具體哪個年代,自己實在不知道德佑十三年到底是公元哪一年。
中學的歷史書上明確記載,南宋流亡朝廷在崖山海戰中慘敗,陸丞相抱著小皇帝投海自盡,同行的20萬軍民也一併自殺,成為南宋徹底滅亡的標誌,而那一年是1279年,也就是景炎三年。
現在是德佑十三年而不是景炎三年,也就是說,南宋應該還在,自己要從四川前往廣州,必須早做準備,趕在景炎年間出海。(歷史上,德佑年號只存在兩年,接下來就是最後的景炎年號,但訊息閉塞,當地民眾不知景炎年號,沿用了德佑,其實,可以推出劉十二姐所說的德佑十三年其實就是1287年,大宋已經滅亡8年了)。
想要出海孤身一人絕無可能,因此,首先要準備船隻、糧食、衣物、器具等一切生活用品,至少一船的再生產資源,要不然趕到那裡也是餓死;還要準備人員,要有男有女,組成一支隊伍,如果能有兵士將官就更好了,不然,如何對付東南亞叢林中的野蠻土著,最後,還要準備一些書籍,甚至器樂什麼的,人不能天天干活,要讓他們學習,知道禮儀,也要讓他們有娛樂的時間,不然,心情會煩燥。
這麼想著,李薌泉感覺到肩頭的擔子很重,問題是自己沒有錢,哪怕是一個“聖宋通寶”也沒有,要做成上面的三件大事,這筆開支將需要海量的制錢,非百萬貫不足以成事。
於是,他又想到了另一條路,投身到下南洋的船隊中,哪怕是做水手也行,到婆羅洲或者三佛齊(蘇門答臘島)之後,就在當地生活下去,做一個普普通通的凡人,雖然平庸了,總好過在故宋的土地上做四等賤民--這還是理想的結果,搞不好小命不保。
嗯,無論如何,都要先到廣州。不知這個朝代去異鄉需不需要路引,如果需要的話,還得找關係、托熟人辦事,不定還得送禮呢。。。。。。
這麼胡思亂想著,李薌泉竟然沉沉的睡了過去。
數里之外,兩幫人在激烈的爭論,左邊的人道:“且將這賊配軍拿下,細加審問,再由做公的叉去凌霄城。”
右邊的人也不甘示弱:“此人來凌霄城做麼子勾當,不甚明瞭,切不可急燥壞了事。”
“你眾人鬧甚麼?”人未到,聲先奪人,左右兩班人立即偃旗息鼓,將目光轉向來人。
只見來人年近六旬,無論鬚髮皆白,臉龐卻是紅膛膛的,頭上戴著暖帽,身上穿著直縫寬衫,腰間繫著皂絲絛,腳上還配了雙熟皮靴。雖然舊了點,但在這個荒山野外的小村落裡,還有誰有如此的氣概,當然是非族長莫屬了。
待眾人拜過,左右兩方又各自表述一遍後,劉士仁老族長撫了一把灰白的長鬚,又在人群中的子弟輩臉上過了一遍,才將目光落在一個肌肉結實的漢子身上,中氣十足的道:“那王三刀,汝且招四、五好手,去老夫家吃些酒食。將那廝拿來,可願意?!”
王三刀一楞,兩天來,那劉十二姐與兩個劉家少年已將他們探得的所有訊息傳回了劉家村,劉十二姐更是將李薌泉獨自搏殺惡豹的事進行了繪聲繪色的講解,據說這姓李的異鄉人不僅慣使長短刀,手裡還有奇形怪狀的兵器,模樣有些似弓。
自己去拿這樣的人,簡直就是弱兔搏虎,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