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大郎,該吃藥了!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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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雲又翻出了鬼域名冊,開啟一看王兆龍所在的位置,果然他的名字已經不在了。
乾乾淨淨,就像這個人從來就不存在。
一個人命如同草芥的年代,有沒有這樣一個人存在過,也沒有人會在意。
牧雲無意中注意到,在名冊的最後一頁,出現了密密麻麻的字。
牧雲挑燈一看,講的是王兆龍的前生後世,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這都是命裡註定的。
原來前世那乞丐是一個鞋匠,在一處鬧市開一家鞋店,生意勉勉強強,大錢不賺,小錢兒不缺。
他還娶個媳婦兒貌美如花。
而王兆龍的前生則是個貨郎,平日裡做些麥芽糖,白糖什麼的挑著到處賣。
油嘴滑舌的,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
按理說,他和那個鞋匠相比,那是沒法比的。
鞋匠畢竟有個穩定的營生,有個不大的鋪子,吃穿不愁。
但他輸就輸在那張嘴上,平時不會說好話,不會哄老婆。
這貨郎正好相反,平時好在這條街上買糖,一來二去就和鞋匠的老婆認識了。
花言巧語一番,就讓鞋匠老婆對他死心塌地的。
也不知道是灌了什麼迷魂湯。
為了長相廝守,鞋匠老婆一瓶毒藥就給鞋匠給灌了。
鞋匠橫死。
看到這兒,牧雲突然就想起當今最風靡的一句話:大郎,該吃藥了!
看到這兒就十分具有畫面感。
鞋匠老婆江鞋匠毒死之後,這事兒竟然沒發。
一年後就把貨郎招進了自己家。
當年鞋匠死後留下一筆不小的錢財,一共是二百三十七兩銀子。
後來貨郎和那女人也沒逍遙多少日子就遇到一場瘟疫,就都死了。
聽說那女人還生出怨念,起了屍。後來被一個有些道行的道士給治了,弄了個神魂俱滅,就沒什麼好說。
牧雲看到這兒就有些瞠目結舌了,當年貨郎得到的鞋匠二百三十七兩銀子。
今世的王兆龍被一棒子打死,乞丐得到的這些錢。牧雲雖然不確定是多少,但肯定也是二百三十七塊這個數了。
凡事都有因果。
出來混遲早要還的,哪怕隔世。
牧雲合上書,這事自己沒有必要管,當個事聽聽也就是了。
今世的乞丐得到了這筆錢,又扛走了翠華樓的姑娘,也不知道跑哪去了。
以後乞丐可能就會安安穩穩的過日子,這也算是把前世的東西給拿回來了。
如今已經是四更,牧雲有些困了。
他也沒興趣看這些破事,他把鬼域名冊仔細的收在包袱裡,放在枕邊。
這可是不能丟的,得要妥善保管。
他抱著三頭叉,倒頭就睡。
一覺醒來明天就走,目標任家鎮,去找九叔……
一定要想辦法拜他為師,從此以後就能在他身邊苟下去,等鬼域要的人,拿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