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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的合作關係,這是為保證日本安全,甚至為維持世界和平作貢獻的現實措施”。和平是“自由民主國家對社會主義國家保持團結的結果”,而當時的日本具有承擔“團結的一部分責任”的義務。這一義務與第二個原則息息相關。
第三個原則是為吸取“戰前亞洲政策失誤”的教訓,藍皮書強調了“日本作為亞洲的成員,與亞洲同行”的立場。當時的領導人認識到,確保亞洲的和平對確立世界和平來說是最重要的條件,為了實現亞洲的繁榮,“日本將盡最大的努力”。
1958年,岸信介首相在施政方針演說中表明,“要貫徹以聯合國為中心,與自由民主諸國協調,堅持亞洲一員的立場的三原則”。後來,由於聽到許多類似“三原則”是否相互矛盾等疑問或不可實現等批判,第二年的《外交藍皮書》對此進行了補充說明:在明確提出“相互不矛盾”的同時,也解釋了“不得不承認在現實的國際政治中,也有可能出現無法直接適用‘三原則’的事態”。
實際上,這樣的“事態”在之後的日本外交史上也發生過。每次遇到它,日本外交就被迫作出艱難的選擇。我在外務省工作的過程中親身經歷過這些困難,每次我都覺得,這是日本所面臨的地緣政治條件或歷史程序所決定的“命運”,不可避免。徘徊在“亞洲主義VS�脫亞入歐”的選擇之間的明治時代,經常以“亞洲VS�美國”的形式重回到我們面前,使國內輿論陷入混亂狀態。歷史證明,戰前的日本最終在兩者中一個都沒能選擇,侵略亞洲,與歐美衝突,結果遭到崩潰。
與戰前不同,戰後的日本外交高舉“三原則”,維持和平,實現了奇蹟般的復興和繁榮。我們究竟如何理解這一現象呢?可以說,日本把“安全”寄託在與美國的協調上,把“繁榮”寄託在與美國以及亞洲的自主外交上,以此來保證國家利益,這就是日本走出“美國VS�亞洲”、“協調VS�自主”這一迷路的辦法。就像吉田首相所提出的,“失去領土,也失去糧食、工業原料等資源的今天,日本只能扶持東南亞地區的開發,確保糧食及工業原料的供應,再加上把它們當做能夠獲利的市場”吉田茂:《回想10年》,東京:新潮出版社,1957年。txt電子書分享平臺
戰前、戰後日本的國家利益(9)
,正是在這一思考下,日本把推進與東南亞國家的通商、經濟合作關係作為亞洲外交的重要支柱。
這一“外交三原則”在日本戰後外交史上被一貫堅持,豐富了日本的外交選擇,為確保日本的安全與繁榮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在此基礎上,下文將引用施政方針演說對“外交三原則”進行進一步考察。
“與自由民主國家的協調”與日美安全保障體制
戰後日本最大的課題是,在冷戰的狀況下,走出戰敗的挫折與混亂,努力實現“來之不易的”復興,同時保證國家的安全。決策者認為,“若沒有自由民主國家的互惠援助,實現維持和平,發展經濟是不可想象的”,並在此基礎上,提倡“與自由民主國家聯合”(該觀點出現在吉田茂1953~1961年的所有演說中)。而其中的核心是,以《日美安全保障條約》為基礎的日美關係。不過在朝鮮戰爭爆發,東亞地區的“東西對立”日益嚴重的時局下,透過“與自由民主國家的聯合”確保國家安全的日本,被美國要求“重新加強軍備”,並以此表示為自由世界作出貢獻的決心。但是,戰前日本所遺留下的教訓是:對於國家的安全與獨立,應該依靠“國民對獨立與自由的熱情”,而不是軍備或軍力,“缺乏這樣熱情和正確觀念支撐的軍備對外導致侵略主義,對內導致軍國主義政治”。因此,吉田首相在國會以“重新加強軍備的事情正在引起國內外不必要的疑惑,而且強大的軍備對剛戰敗不久的日本的國力來說是無法承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