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部分 (第3/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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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凌?”
彥容抱著胳膊鼓著臉,道:“隨便。”
王錦:“……”
他還想著要怎麼哄,手機響了。
醫院打來的,護士長說:“王主任,剛才你走的時候沒去看聰聰,他現在鬧著要見你,藥也不肯吃了。”
王錦還沒說話,那邊又換了人,有些請求的口吻道:“王主任,我是聰聰的媽媽,您方便回來一下嗎?我也知道,您下班以後還讓您回來,這不太好,可是他現在就聽您的話,我和他爸爸也是沒辦法,算我們倆求您了,等聰聰好了,我們一定給您送錦旗。”
彥容只聽王錦說了句:“那我現在回去吧,別太客氣,待會兒見。”然後掛了電話。
他問:“要回醫院嗎?誰是聰聰?”
王錦道:“是我的一個病人,我先送你回家。”
彥容是很有輕重的人,聽是為了工作,也顧不上不發脾氣了,道:“我跟你一起去醫院吧,電話裡那麼著急,你送我再回去說不定就晚了。”
王錦笑起來,道:“你又不餓了?”
彥容又嘟起嘴,半真半假的頂嘴道:“我本來就沒有說過我餓,都是你自己猜的。”
雖然是要回醫院,可實際上又並不是有急救病人那麼迫切的事,王錦路上還是停下來片刻,給彥容買了冰激凌。
回了醫院,他到辦公室換好衣服,讓彥容就在辦公室等他,然後自己就腳步匆忙的去了病房。
彥容吃完冰激凌,沒事做了,就又翻抽屜玩,上次看到的那支櫻花味護手霜和那袋糖果還是原封不動的放在那裡,他擰開護手霜聞了聞,順手在自己的手背上塗了一點,反正王錦也不會用了,放著也是要浪費。
他把那本工作筆記拿了出來,翻開一看,他的情書還好好的夾在裡面,疊的整整齊齊的,又展了開來,上次他把裡面所有的“我喜歡你”都改成了“我愛你”,那時他剛開始學會用這個字,每改一個,心臟都撲通撲通的要從嘴巴里跳出來,現在想想那時的自己真是太好笑了。
他把情書夾好,把本子放回原處時,看到那裡放著一個很漂亮的藝術信封,上面寫著“王主任收”,沒有郵票和郵戳,不是郵寄來的那種信。
……難道也是情書嗎?
他猶豫起來,要開啟看看嗎?還是不要了,偷看別人的信很不禮貌。可那是王錦的信,又不是別人。王錦如果知道他看了自己的信,應該也不會生氣的。可是王錦為什麼把那封信放在那裡,那信和他的情書地位一樣重要嗎?是什麼人寫給王錦的?
天人交戰了一番,他最後還是看了。
不是情書,可在他看來也和情書差不多,字裡行間都在表達對王錦的仰慕,說王錦是最好的醫生,最善良的人,說感謝王錦對他的照顧,說自己從王錦這裡得到的關懷比過去十幾年得到的多,還說自己人生也被王錦影響了,將來會努力學習考醫科大學,也要做一個像王錦一樣優秀的醫生,希望有一天能站在王錦的身邊。
彥容要氣炸了,除了他,別人憑什麼站在王錦身邊?簡直是痴心妄想!
那封信的落款就是那個“聰聰”。
他把信胡亂塞回了抽屜,拔腿就衝出了辦公室。
聰聰就是前不久因為脊柱畸形接受手術的那個病人,一個十七歲的男孩,手術後下肢暫時性失去直覺,這週一直在復健,經歷了可能癱瘓的恐懼後,情緒一直不太穩定。但他很信任他的主治大夫王錦,特別從icu移到普通病房以後,和王錦的直接接觸越來越多,漸漸對王錦有些崇拜,也有些依賴。不只護士們知道,就連他的父母都很清楚,遇到他發脾氣不肯吃飯、不好好吃藥、不配合復健的時候,只要叫王主任來,他立刻就聽話了。
現在又是這樣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