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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建議也挺心動的。
不過
就這樣搬去阿鈞家會不會不好?
那就是傳說中的同居了哦!
大概是看出了我的猶豫,好吧,雖然我不覺得我有什麼好猶豫的。
總之阿鈞的原話就是,『如果上課是太累了,也可以在學校那邊休息。』
思考了好幾天,我覺得同居還是可行的。
學校的食堂實在是太遠了,沒課的時候躺在宿舍裡,我真的一點都不想走路去食堂吃飯。不管是大冬天還是大夏天,我都不想冒著嚴寒或是烈日走那段遙遠的路。
再說了阿鈞做飯也好吃啊!嘻嘻,比食堂大師傅做得好吃多了咧。
宿舍也還可以回,只是偶爾而不住而已。
好像,跟上個學期沒兩樣啊?
那就搬吧。
也沒有什麼要帶的,就連換洗的衣服,阿鈞那邊都有了。
所以這實際上也沒有什麼區別啊!
想通了,我就直接給阿鈞發了個簡訊。
現在阿鈞還在上班,不能打電話,唔等一會兒下班了阿鈞應該就會打過來了。
今天下午沒有課,過兩天又是週末也沒有課,那今天就搬去阿鈞家吧。
人類常說擇日不如撞日嘛!雖然我也不是很懂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嘿嘿。
於是我等啊等啊。
擺著手指,等啊等。
玩著手機,等啊等。
天也快黑了。
阿鈞,終於給我電話了。
聊了好一會兒,我就讓他專心開車掛了電話。
人類嘛!還是小心點好,打電話開車可是很容易出意外的,前兩天他就在網上看到過這樣的報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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