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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小馬帶了把木吉他來彈給我聽,邊彈邊唱。巧了,他唱的那首歌我聽過,老馬播給我聽的,有一次,我們去ktv,老馬還點來唱了。
我記得。我會拼。我知道意思。oasis,綠洲樂隊,《stand by 》,伴我一路。
小馬唱完了,問我:「聽過嗎?」
他的眼角瞥向cd架。
我說:「何止啊,老馬也唱過,他英文比你聽上去標準啊。」
小馬挑眉:「老馬會英文?」他咋咋舌頭,「你又不會英文,你懂什麼標準不標準的?」
我走去臥室,拿了老馬彈吉他的照片啪地放到茶几上——我把這張照片收進了臥室床底下的儲物盒裡。
我比著拇指,得意洋洋:「老馬以前玩樂隊,搞樂隊的時候,什麼崔健,,五月天,都還穿開襠褲呢。」
小馬翻了翻眼珠子:「你知道什麼啊就亂說,根本不是一個年代的人,根本不是一個型別的。」
我笑,說:「你對老馬也什麼都不知道嘛。」
小馬要說什麼,下巴都抬起來了,嘴巴都張開了,眼睛已經開始往外噴火苗,我看他,他看我,他先避開了。他再沒說過一個字,裝好吉他就走了。
我再沒在老馬家見過他,聽過他的吉他,看過他的燒腦電影。
沒一陣,老馬發現自己的羊絨圍巾沒了,他猶豫了幾天才來問我,我承認了,我說我拿的,拿去賣錢了。
老馬又猶豫了幾天,才帶著我去了好再來,見範經理。我們在範經理樓上的辦公室說話,老馬說:「東西不用他還了,我就是想要他寫個保證書,保證以後再也不偷東西了。」
範經理拿手帕擦汗,擦鼻子,說:「要還的,要還的。」他一擰我的胳膊,嗓門老高:「還不快寫!」
我「認罪伏法」,「痛定思痛」,洋洋灑灑寫了一整張a4紙的保證書。保證加悔過,承諾以後絕不再偷東西。寫完,我簽了名字,咬破手指,印了個指紋。範經理檢查了一遍,陪著笑遞給老馬,說:「您看看。」
老馬擺手,沒看,看我,說:「小寶啊,你以後要好好的,知道嗎?」
我點頭。老馬拍了拍我,站起身往外走,範經理送他,送到門口,嘴裡還在唸叨:「一定還!一定還!」
我說:「老馬沒讓還錢啊……」
範經理用力甩上門,指著我的鼻子就罵:「你聽聽看你說的話!還要不要臉了!」
我笑笑,說:「那不然我去看看能不能找回來?物歸原主?」
範經理踹了我一腳,我溜出了他的辦公室。
我去了四季廣場,我找到了那個買圍巾的小年輕,但是圍巾不在他手上了,他轉手賣了,賣了一百塊,全用來做腳指甲了,我找到小年輕的下家,下家也早把圍巾賣了,賣了五十,他全充進王者榮耀裡了,下一個下家把圍巾白送給了一個男的,睡天橋下面,那男的也不知道有什麼毛病,整天就是蹲在橋底下看河,我陪他看了半天河,半天沒打聽出圍巾的下落。我就自己鑽進他自己搭的小棚屋裡面找,還真讓我找到了,老馬那條格紋羊絨圍巾綁著兩根竹竿,這兩根竹竿撐著男人的小窩。
我開始按照範經理給我制定的存錢計劃存錢,按照網上的市價,我要還老馬三千六百三十塊。
寫過保證書後,我在老馬家又待了一陣,直到我拿了他的三張綠洲的專輯,送給一個ktv的前臺,換了兩顆薄荷糖,被他發現,老馬不讓我住了,他唉聲嘆氣,在一個晚上,把我送出門,我說:「老馬,我走了。」
老馬說:「小寶啊,做人守信用很重要,你以後不能這樣了,會出事的。」
我點頭,老馬站在燈光和陰影交界的地方,發色一邊深,一邊淺,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