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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一直愛一個人,並不是那麼難。
——謝燁
丁銘羽手裡拿著酒杯,一口一口的不間斷的灌自己,謝燁奪過他手裡的酒杯,放在自己另一側的桌子上,“羽哥,酒不是這麼喝的。”
丁銘羽沒說話,拿起筷子,一言不發的低頭吃菜。
謝燁看向一旁的趙博宇,僅僅對他做嘴型,“他怎麼了?”
若是以前,丁銘羽肯定會開玩笑的勒他的脖子,還會惡狠狠的說,“敢搶你羽哥的酒,你今天還想不想清醒著走出去。”
……
丁銘羽比莫稚大一歲,他的大學是在江安隔壁市衡信上的。
當年莫稚要報志願的時候,他曾不斷的明裡暗裡暗示她,想讓她選衡信大學,可莫稚絲毫沒有受他的影響,操控著滑鼠的她堅定的將江安大學作為自己的第一志願。
……
“羽哥,別穿這個,這個顏色不適合你,穿這個。”謝燁說完後,怕他嫌棄自己,還補充了句,“這個是我新買的,我可一次都沒穿過。”
謝軒喘著粗氣,從外面跑進來,他將手裡的花遞給丁銘羽,“羽哥,你要的花,幫你拿上來了。”
丁銘羽接過,對他道謝。
從上鋪處下來的趙博宇,看到丁銘羽桌子上的甜點,調侃他,“羽哥,甜點甜點,你這是要把誰甜倒啊?”
丁銘羽衝著他嘿嘿的笑了兩聲,“你說呢?”他們紛紛嫌棄的咦了聲。
他們當然知道他要送給誰,他們新生入學當晚,玩起了真心話大冒險,丁銘羽輸了,選了真心話,其他三人中一人問他,喜歡的人,你喜歡了多久?
丁銘羽脫口而出,“八年。”
謝燁掰著手指頭,數了數,而後,略有些震驚,“羽哥,你也太早熟了吧,十歲的時候就喜歡上人家了。”
他們似乎忘記了將遊戲繼續下去,人人都很八卦,一人一句的問丁銘羽。
趙博宇先開口,“羽哥,那人姑娘跟咱一樣大?”
丁銘羽還沒說話,謝軒緊接著又問,“那姑娘也在咱學校?”
丁銘羽自顧自的一一說下去,“我比她大兩歲,她是我爸戰友的女兒,我爸戰友在一次執行任務時犧牲,那年,她剛八歲。我是在參加葬禮的時候,第一次見到她。我記得,當時,她一滴眼淚都沒有掉,為此,她家參加葬禮的嬸嬸,還說她沒有良心,自己的爸爸去世了,也不難過,果然啊,養姑娘就是養了只喂不熟的白眼狼。”
丁銘羽頓了頓,拿起放在桌子上的啤酒,利落的拉開瓶酒拉環,咕咚咕咚的喝了幾口,而後,緩緩的說道,“我看到,她的雙眼哭的紅腫,我當時衣兜裡還帶著我最愛吃的糖,我走到她的面前,將糖遞給她,對她說,糖是甜的,吃了心裡就不苦了。我當時雖然只有九歲,可我卻知道,那些嬸嬸們說的話多麼難聽,難道只有讓他們看到的難過才是真的難過嗎?”
他說完後,寢室一片安靜。
謝軒察覺到丁銘羽心情的低落,他拍了拍他的肩膀。
丁銘羽微微搖了搖頭,示意他,自己沒事,“後來,她跟我說,她的媽媽說過,小孩子不能光哭,容易把至親的人哭死的。”
從那天后,他們便都知道有那麼一個姑娘被丁銘羽惦記了好多年。
丁銘羽大二生日那年,他提前買好花,買了好多莫稚喜歡吃的零食,還買了她最喜歡的演員,主演電影的電影票。他激動的從衡信回到洛城,本想跟她表白,可在看到她和段辰拉著手,走向宿舍的時候,他知道自己晚來一步。
回到宿舍的他,一臉的頹廢,連喝幾瓶酒,喝多了的他躺在床鋪上,謝燁他們只聽到他說,“晚了,晚了。”
……
丁銘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