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章 看見比喜歡更值得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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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一原本就叫小七的,是南初七小時候說話漏風,大家都聽岔了。
南初七也跟著他放鬆下來,意有所指道:“小一長大了。”
是長大了,現在他能把姜雲清抱在懷裡,床榻間還能肆意折騰,頗有種以下欺上的成就感。
南初七目不斜視,聲音輕到被水流捲走,說出來的話一點也不似表情的正經,“哥哥,你臉紅了。”
姜雲清的臉確實很紅,像醉酒了似的,那股熱度傳入南初七的脖頸,不用看都知道,他難得害羞了一次。
年下就是好,姜雲清親手養大的。
即使年歲有些差距,是南初七怎麼也彌補不了的遺憾,因為在這條路上,已經有人陪姜雲清走過了,但南初七會用一顆未經雕琢的真心永遠愛他。少年的感情炙熱又偏執,跨越千山萬水只為摘天上的月,去追一個根本碰不到的人。所以不論姜雲清有過什麼經歷,有誰為他赴湯蹈火過,不論他是否願意等待南初七,願意在一段沒有結局的感情上再摔一次——
南初七都不在乎,因為從身到心,當歲月交換的這一刻起,他就已經被刻上姜雲清的名字了。
“我知道的,哥哥不會愛人,那我就更愛更愛你。”他慢慢說著,手往下放在姜雲清的心口處,盡所有可能把自己的愛意全澆灌在這裡。
“讓它生長,讓它發芽——”
愛是一種本能,它無師自通。
南初七輕輕擁住,連同明燈燃燒的聲音一起落在了他的耳邊:“最後開出花。”
誰能拒絕呢?
姜雲清確信,自己的心早屬於了南初七。
他抬頭去看這場璀璨的明燈煙火,卻被某人捏住下巴,重新低了腦袋,見南初七不知何時已躺進小舟,他在狹窄的船身里根本無法逃避。
南初七的眼底同樣倒映著星河,但更多的還是姜雲清,他笑著說:“明燈易逝,可哥哥天人之姿,怎能與你爭輝。不如,哥哥也多瞧瞧我。”
他貫會討姜雲清歡喜,眼中情意綿綿,纏著自己一起淪陷進去。
白日不宣淫,否則要挨刀。南初七便說,現在是晚上了。
是晚上的話,就把白天沒來得及做完的事做下去。
姜雲清不說話,突然戳了戳南初七的耳朵。
狼族少主的身份於他而言,好像和平時不一樣,但又十分貼切,不剋制不隱忍,是跟“溫馴”一詞沾不了邊的。
馴服得好,便死心塌地,反之,他也會裝個樣子,把獵物叼回窩裡時,就咬得重些。
海闊山崖也遜他三分疏狂,這股什麼都不放在眼裡的慵懶勁,大概真是勾住了姜雲清吧。
要知道南初七的溫柔鄉總是藏著野心,每一聲哥哥都是蓄謀已久的引誘,他抓住姜雲清的手,從耳朵邊移開了。
仔細看看姜雲清藏在祭司服裡的貓耳和尾巴,最後才說:“哥哥是三花貓,真是少見。”
三花貓極少出現公貓,的確難遇,如果有了便是一隻招財貓。
而現在這隻招財貓歸南初七所有。
他又重新坐直身子,什麼都不做,就想抱著姜雲清,任憑小舟隨意遊蕩。
時間好像過去了很久,直到天上第一隻明燈墜入湖底,直到它們都漂浮在水面上,一觸即發的波紋推動小舟緩緩向前,再隨風盪開,遠之又遠。美景永遠都看不夠,但這樣的美景看過一次就好,是獨屬於二人和星河之間的記憶,此去經年也難忘情意圓滿,有他們的一半,餘下的,全留在了這裡。就像明燈指引小舟進入夢境,最後也把小舟完整送還了人間。
河仙城依舊熱鬧,遠處一片笙歌曼舞,歡笑聲從模糊變得清晰,與雕廊畫棟的樓閣遙遙相望,這才確定已經回到了岸邊。
南初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