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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一說著,指向人群中間,那個小汗的弟和那個彪悍修長的年青人。
「是誰拯救了你們?」這個時候巴特爾抑制不住對於英雄的仰幕,跳了出來對著那些牧民的吼叫道,「是誰殺死了馬匪的首領,擊退了馬匪?是誰尋回了這些走失的牛羊、繳獲了這些戰馬?」
他很激動,比丁一激動得多:「是誰讓你們活下來的?是他!是他用刀和槍,讓你們免於死亡!長生天在上,蒼狼從不留活口,你們有誰不知道嗎?你們就這麼報答救了自己性命的英雄?」
巴特爾轉過身去。衝著巴達瑪跪下,他剛想說什麼,後者就開口道:「去吧,只要你跟在我安答的身後,終有一天。你也會成為一個草原上的傳奇。」事實上巴達瑪是一個很冷靜的女人,她看得出來自己這個手下。已經對丁一處於一種瘋狂的崇拜了。留他在身邊也沒有什麼用,倒不如給丁一一個人情。
隨著巴特爾站在丁一的身後,那個修長而彪悍的年青人跑到丁一跟前,抽出一根箭,雙手舉過頭頂跪了下去:「我的那顏,您的鳴嘀落下的地方。就是我的箭簇落下的地方;您的戰刀所指,就是我策馬向前的方向!我,嘎達斯,走在您的旗的前頭。擄掠來美貌的姑娘,搶得來美好的宮帳,要奉送給你!」
丁一取過那根鳴嘀,也就是響箭,點了點頭對他說:「起來,你和巴特爾一起,去把部落裡的人手都安排好,準備啟程。」 嘎達斯當然領命,他是一個聰明人,他看過丁一的武勇也見識了丁一的手段,在沒有把握的時候,他將會是丁一最忠誠的走狗。
遷徙的隊伍走得並不快,儘管因為那些馬匪來不及收羅備馬,所以繳獲了許多戰馬,大家都至少一人兩馬。但總不能騎著馬什麼也不要就這麼離開,蒙古包需要收拾打包,牛羊需要驅趕,指望那些牛羊跟戰馬一樣的速度而又不跑散,明顯是不太可能的事情。所以丁一併沒有跟整個部落一起走,而是陪著巴達瑪,護送她到了一個大部落,再回頭去會合部落裡的牧民。
「安答,收下它。」巴達瑪遵守了她的諾言,在那大部落的不遠處,指定一塊水草肥美的地方,讓丁一已成為小汗的那個部落駐紮下,而在丁一臨別的時間,她叫住了他,從腰際解下自己的彎刀,賜予丁一。
丁一搖了搖頭對巴達瑪說,「我的刀現在送不了你。」他更習慣用長刀而不是彎刀。當然也能用,只是作為廝殺兵器來說,順手是首選的。
「不,我用不了你那殺人的刀。」巴達瑪說著拿出一件衣服,那是丁一先前換下沾染了血跡的長衫,漿洗之後仍舊還有隱隱的暗黑泛在青色的布料上,她說,「安答,把這件衣服留給我吧。」
丁一有些尷尬地點了點頭,這感覺有些說不出來的曖昧似的。
這時巴達瑪又從奶媽手上接過滿都海,對丁一說道:「等她長大了,就嫁給你。」
丁一扛不住了,匆匆接過那把彎刀,胡亂道別了,策馬逃也似的飛奔而去。
不論哪一句單獨說出來,丁一也能理解得了。
但剛說了留件衣服;
接著又說滿都海長大了就嫁給他,他就凌亂了。
策馬奔出很遠,丁一才緩了下來,抽出那邊彎刀,倒吸了一口冷氣:大馬士革鋼!
這可不是幾百年後無良刀販,酸洗出來、用砂紙一打就沒有的花紋啊,這玩意不必多高深的監定水準,只要認真看過真品,視力沒問題,一眼就能看出來了,而丁一就曾在博物館裡看到過真品。這玩意說起來,恐怕還要比丁一胯下這匹應該有汗血馬血脈的白馬貴重,真是官二代出手非同凡響啊。別說後世了,就是現時正統十四年,拿到京師去,也值許多的銀子啊!
不過丁一苦笑著還刀入鞘,那個母豹一樣的女人,他真的怕敢見她,只望後會無期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