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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沉重的狼牙棒借著馬力丁一知道自格不開,絕對不行,無論是否有著滿都海這個拖累都不行,就算他練過幾十萬次的防左刺也不行,絕對的力量面前,什麼都是假的。
使狼牙棒的馬匪也絕對身經百戰的角色,一瞬之間他已明白了丁一的打算。連忙捏緊韁繩,蹬實馬蹬,但如電奔馬是他的速度,也是他的劣勢,他的反應不可謂不快,騎術也不可謂不精,但這馬速實在太快了。
戰馬在丁一的槍尖之前半尺之處,生生止住了勢子。人立而起,前蹄亂踢。
它無法迎著陽光,奔向一把始終指著它兩眼中間,紋絲不動的利器。
丁一快速繞過那前蹄亂踢的戰馬,長槍探出:「殺!」
那正在忙於平衡身體的馬匪,狼牙棒脫手落地,再也無力操縱戰馬,隨即被那戰馬顛落馬背,摔在地上濺起一片沙塵,他捂著咽喉不住噴血的創口。看著丁一跨上那原本屬於他的馬,槍尖足夠穩能讓戰馬止步,他倒是明白;但他至死也不明白的,是那一槍,為何如此之快?而顯然他無法在離開這個世界之間。得到答案。
其實他不懂,奪去他性命的。不是如電的那一槍。
而是鋼鐵般的意志。
道理誰都明白。但當近噸的戰馬呼嘯而來之時,馬上騎士揮著武器殺至,是否還能保持手中長槍紋絲不動,槍尖始終指向戰馬的兩眼之間呢?是否會相信自己一定能做得到,一定能逼得它停下來呢?
是這種意志,而讓丁一在不可能之中創造了機會。至於致命的一槍,那不過是數十萬次的訓練之後,已幾乎潛意識一般的出手。
丁一策馬奔向戰團,有馬匪取出弓箭。但巴達瑪死命衝殺過去,使得對方根本無法瞄準,而另一個向丁一衝向來的馬匪,以膝蓋夾著戰馬,彎刀如雪。丁一併沒有打算去格檔,他只是在戰馬賓士的時候,穩穩地把槍尖對準敵手的腦袋。
槍比刀長,對於丁一來說,這就足夠了。
那馬匪的刀也很穩,他有不下十次招式,當丁一持槍格開他彎刀時,即將斬中丁一的胸膛,他將彎刀掄起,臉上一痛,然後,便沒有然後,一把長槍貫穿頭顱的人,不會有什麼然後。
丁一在手上一震之後馬上就撒手了,否則兩匹戰馬的力量,足讓他整條手臂都斷裂。
他抽出長刀,百鍊秋水雁翎刀。
「哈哈哈!」巴達瑪又斬落了一個敵人,但背上也中了一刀,可是她居然大笑起來,「安答,讓巴達瑪看看,殺人的刀!」但她很快就失望了,丁一把左手的滿都海移出腰側,收刀入鞘,拔轉馬頭,拐了彎,避開戰團向外切去。
那些馬匪也愣了一下,但很快冷笑起來,甚至沒有人再向丁一彎弓搭箭,因為外圍埋伏的人手,在等著這些漏網之魚。但丁一隻奔出了五十餘步,便繞著巴達瑪和馬匪的戰團兜起圈子,他從揹包裡取出了一把弩,還有一個矢匣,快速安裝上去之後,右腳踢開馬蹬,蹬在弩弓前面的拉環上,腰腿用力便扯了上弦。
丁一看了一眼腰側的嬰孩,也許被傳誦的女子,終有她的不凡,被挎在腰側的滿都海,她始終沒有哭。他握住小握把,把臉貼在巴伐利亞貼腮上。丁一併沒有恐懼也沒有慌張,後世不斷神話的什麼弓箭達到三百米射程云云,對於真的玩過直拉弓——也就是不加滑輪組的弓——的人,就會明白是個笑話。
所謂養由基百步穿楊,百步,大約二百米上下,絕對就是一個極限的射程了,還必須是強弓,千百年出一個的養由基這等神射手。
至於演義之中轅門射戟吹噓呂奉先一百五十步射戟,是做不得準的,《後漢書卷七十五》只有一句「軍候植戟於營門」,這一百五十步是小說家言罷了。
何況養由基用的步弓,這些馬匪在馬上只能用騎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