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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是個憨憨。
雖然我覺得這位兄弟有點意思,但萍水相逢,他也沒有要與我搭訕叫我留聯絡方式的意思,上完課,彼此禮節性地道了再見,也就各奔東西了。
下了課走出教室,又是天寒地凍的光景。我摸了摸口袋,又查了查手機。
這下可好了,銀行支付寶微信兜裡,全都沒有錢。沒錢就沒得浪,連街上擺攤的手抓餅都要買不起了,所以我還是得乖乖回去吃飯。
我拖著不學無術的軀殼回到了家。家裡確實是有飯吃的,而且吃得不算差。
這天的晚飯,程亦辰做了土豆燒牛腩,蒜蓉粉絲蝦和清蒸鱸魚,加個清炒萵苣,排骨冬瓜湯,再給我盛碗白米飯,香得我立刻把早上的尷尬給忘乾淨了。
其實這些菜色不會比我之前的生活裡吃得高階。年少時跟著那些狐朋狗友,我什麼好東西沒見過?天天混跡於各大吃喝玩樂場所,動不動就和牛伺候,帝王蟹三吃,還能去米其林餐廳蹭一蹭。
但我確實沒有多少能好好吃一頓家常菜的機會。
在洛杉磯跟lee一起生活的時候,他的廚藝也不敢恭維,加上工作太忙,我們大多是靠外出覓食和叫外賣來維持生活,而美國人的中餐口味也乏善可陳,無非蒸餃,麻婆豆腐,左宗棠雞。
程亦辰是我遇到的第一個,也是最講究家常三餐的人。
他不僅都會保證餐桌上有肉有魚有蔬菜,在這上班族都是牛奶麵包解決早餐的時代,他還會早起煮粥,煎蛋,準備小菜。
一開始我覺得這太羅嗦太浪費時間了,睡到最後一刻在路上啃麵包不好嗎?邊吃披薩邊玩遊戲不香嗎?
然而沒幾天我就發現自己喜歡上了餐桌上有熱騰騰的飯菜等著我的感覺。甚至睡前我會想著明早到底是山藥小米粥,還是皮蛋瘦肉粥,會不會是面片湯呢?程亦辰會買油條回來嗎?
我不知道怎麼形容這種生活,又慵懶舒適,又令人不安。
好像我自己在被慢慢馴化了一樣。
晚餐相安無事,程亦辰周到地給我佈菜,也給陸風佈菜。坐在我對面像個森然巨獸一般安靜進食的陸風突然開口:「我能喝點酒嗎?」
我差點一口湯噴在他臉上,程亦辰卻習以為常地回應:「可以,但只能一罐啤酒,多了不行哦。」
於是陸風起身去廚房開冰箱拿啤酒,步伐像是還有那麼點雀躍。
說到馴化,陸風才真正是被馴化了的吧!
吃過飯,程亦辰突然說:「小竟,我有東西給你。」
「啊?」
他從房裡拿出一個盒子,捧到我面前開啟:「你看,喜歡嗎?」
看到yeezy的包裝盒的時候我就已經很驚訝了,開啟的時候我更驚訝。
這款鞋子在還沒正式發售的時候,我就很想要了,但回國後一來根本搶不到,二來沒錢,黃牛二手是想也不要想的,炒得天價。
他謹慎地打量我的表情:「你說過想要這鞋子。」
我迫不及待地拿出來看了看,左右端詳:「是我的尺碼!」
他笑道:「當然啊,就是給你買的。」
運動鞋是我們年輕人的浪漫,我不可遏制地興奮了起來:「謝謝辰叔。」
「你喜歡就好了。」
他微笑地看著我,一臉的溫柔。
我突然心裡軟了一下。
程亦辰其實對我很用心,連同他的婆婆媽媽和嘮叨都是,就好像是,一個真正的父親那樣。
他是把我當自己的孩子來看嗎?
是不是因為他沒有孩子?
「之前你說過喜歡這個鞋子,但我看這邊專櫃都沒有貨,也不知道上哪兒買,」他說,「就讓我兒子在國外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