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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穿過一個房間,傳送帶到了盡頭,取而代之的是再熟悉不過的場景,鉸鏈和鉤子,以及上面掛吊著的屍體!每一具屍體的心臟位置,都被穿了孔,血順著屍體胸口流到臉上,流到垂著的胳膊上,滴進地上的血槽中!

那麼問題來了,它們是怎麼被掛上去的呢?

難道是屍體自己掛上去的不成?

正疑惑,只見鉸鏈後方很遠的地方(其實還是鉸鏈),屍體在晃動,好像有什麼東西扒開屍體過來了!不知道是掛屍體的工人,還是來收拾我們的新怪物!不管是前者還是後者,從目前的局面來看,都是會要我們命的!

這回真的躲不過去了,看遠處屍體晃動的規模,來的東西不在少數!

“想活,還是死!”我問張嘉琪。

“當然想活了!”張嘉琪經過戰鬥,兩隻小草莓已經變得通紅!

“想活,就把眼睛閉上,把頭低下!”我說。

“嗯!”張嘉琪已經沒有選擇,只能相信我,乖乖閉上了眼睛,我繞到她身後,凝力在掌,猛地劈向她脖子和後腦相連的位置,張嘉琪一聲未吭,癱軟下去。

這是我從偵探所裡一個退役特種兵(我王叔)那裡學來的技能,使用手掌邊緣猛擊這個地方,由於突然增高的頸動脈壓力刺激頸動脈竇壓力感應器,導致血壓突然下降,因為下降太過迅速,從而造成大腦缺氧,繼而昏迷。

高危提示:非緊急情況下,千萬不要使用這招,尤其是朋友之間鬧著玩,千萬不要嘗試!掌握不好分寸,容易把人打死!我是被那位特種兵打暈過兩次,才學會的這一手!

為何要將其擊暈呢,因為我怕接下來我要對她做的事情,她的身體會受不了!

我把張嘉琪抱上傳送帶,這裡位置很高,而且就在鉸鏈的下方,待最近的的一副掛鉤經過,我將張嘉琪倒著提起,手抓掛鉤,刺穿她的腳踝,馬上又刺入另一個,把她給活生生掛上了鉸鏈!

實在是迫不得已,如果她以後恨我的話,那我也無話可說!

跳下傳送帶,我用手捧起血槽裡的血,潑在張嘉琪的胸口,抹了抹,又潑上去一捧,看上去跟其他屍體差不太多!處理完她,我又用血把自己身體抹的黏糊糊,這時,身後盔甲人的鉸鏈聲再次傳來!

時不我待,下一副空閒掛鉤來到的時候,我縱身跳上,抓住鉸鏈,翻身用腿勾住,模仿昨晚假施鶯的動作,用鉤子將自己的腳踝刺穿!鉤子很鋒利,這是我能成行的先決條件,只要順著勁兒往裡一甩,就能穿過腳筋!

經常有打架鬥毆的高階流氓用這招,想報復誰,又不能下死手,往往會選擇“挑腳筋”的方式,當然,既然是“挑”,而不是刺,那就說明,刀得先插進去,才能做出“挑”的動作,而事實也是如此。

人體腳踝部位,確實存在腳筋,醫學上叫“跟腱”,這根筋要是斷了的話,那就不能站立,更別提行走了。不過據我所知,這根筋並未直接貼在腳骨上,中間有一厘米左右的縫隙,挑腳筋,就是把人按倒在地,將匕首插入這個縫隙,然後用力翻腕上提,用刀刃將跟腱挑斷!

但是鉤子並非匕首,除了鉤尖兒鋒利之外,它並沒有刃口,鉤子從這個縫隙刺穿,不會傷及跟腱,只會造成流血!

阿基里斯之踵,也是有破綻的!

痛!當然會痛!但這種痛跟強烈的求生欲比起來,根本算不得什麼!更何況現在我是半屍半人,體溫很低,身體的神經系統敏感程度不算高,其實並沒有想象中那麼疼!掛好自己之後,我慢慢把身子垂了下去,鉤子好像卡到骨頭了,這種疼比剛才刺入的時候更甚!

咚!

我趕緊雙手下垂裝死,眯起眼睛,只見一個盔甲人從傳送帶那個房間跳了出來,疑惑地看了看四周,率領隨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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