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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為嫖嫖樂的烏龍事件,就到此為止了,雖不圓滿但萬幸沒有造成更多大的損失。
誰知道,回到了寢室,開開心心的我倆便迎來了更大的暴擊。
嫖嫖樂的錢夾竟然真的不見了。
怎麼會是這樣?
樂樂說錢夾就放在枕頭底下,現在那裡空空如也。
我第一個念頭是,樂樂這一天的丟三落四,這次定是又記錯了,讓他再仔細好好找找。
嫖嫖樂將所有衣服都翻個底朝天依然沒有錢夾的影子,那我也沒在意,怎麼不能說被偷了吧。
按理說寢室這幾個人除了鎖子早早就去和女朋友鬼混其他人都有嫌疑,可是這幾個人都不可能做這樣的事。
大家也都齊心協力幫助尋找,有的還掏出自己的行李自證清白,為了不影響團結,我就把白天陪樂樂報警的事情說了,旨在證明樂樂的腦子有些混亂,八成記錯了。
然而,第二天樂樂醒來驚奇的發現,他的錢夾就在自己的枕頭底下。
寢室都被他的驚呼驚醒,昨天晚上他的被褥都全都扯下才來重鋪的。
這一晚上門窗鎖的嚴實,也許夜半會有人起夜上廁所,可是出去回來也都很快,不可能會進外人那麼精準的掐點進來將夾子放回原處,而且拿都拿了還有歸回的必要嗎?
嫖嫖樂檢查了一下,所有的卡都在,只是不論樂樂自稱裡面有1000元,還是到警察局說的元,此刻都一毛不剩。
這個就有點麻煩了,如果是樂樂記錯了錢夾位置或是在外面搞丟了都還好,可是現在確定就是在寢室丟了,還丟的是錢,性質就發生了變化。
大嘴說,這件事最好的解決方法是就是報警,警察來了提取指紋這事就天下大白了。
我不贊同報警,因為這件事說大不大說小不小,錢也不多,如果只是那個人一時糊塗或者確實遇到難處,揪出來這一輩子就毀了,而且同一件錢夾丟失案,當事人說出兩個版本,要是警察會覺得報警人本身就有問題。
可是樂樂財務上的損失,不找出偷錢的人就無法彌補,怎麼不能讓其他人承擔吧,討論陷入兩難。
嫌疑犯就在我們其中,我們彼此沉默都彼此心生罅隙,每個都像又每個都不像。
比如鵬子,砸了計程車賠了錢,雖然搞不準到底賠200元還是600元,可經濟緊張是真的,而且我聽了司機的表述剛剛對他有了不信任的情感。
然僅憑經濟不好、說話不著四六就判斷一個人人品不佳,太過武斷。
比如小五,他不缺錢,他的母親在韓國打工,姐姐在上海工作,家境優渥,生活費不是按月而是按年在一個卡里,要是不夠還可以隨時申請。
可是他是唯一一個白天全天在寢室,別人夜裡上沒上廁所我不清楚,但他在我上鋪,夜裡上上下下我是確定的,這就增加了嫌疑,經濟好也不能排除有的富人就喜歡搞些刺激的事情。
比如大嘴,他明知道不能報警也不可能報警,卻一個勁的要求報警,也許就是為了擺脫懷疑。
同樣作為我,在別人眼裡昨天昨天表現的過於熱情,又是陪著樂樂報警又是出去接風洗塵,今天還阻止大家報警,有此地無銀三百兩的之嫌,更是難以洗白。
那麼,能不能是樂樂自導自演呢,至於什麼動機,現在還不好說。
也有可能錢夾一直沒丟,只是尋找時趕上寸勁完美錯過它的存在,或者錢夾進入了平行宇宙,或或者首先被排除的鎖子才是真兇,他離開寢室最早但錢也拿得早,只是錢夾被不明真相的另外的人惦記拿走又扔了回來。
或或或者,鎖子當時拿了錢也拿走了錢夾,不過是趁著半夜不知透過什麼手段進了寢室樓,開門進來將錢夾放了回來又趁著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