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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鍾。
弗恩從書架上取下幾本手稿,稿紙是用線裝裝訂的,這年頭已經很少見,每本手稿的封面都是一頁白紙,沒有書名,只寫著編號和日期。
編號29,9月21日(沒寫哪一年)。
他翻開一頁,找了張舒適的椅子坐下。
本來陰沉的天空現在晴朗了一些,光照非常柔和,不太刺眼,又足夠明亮。
小說是第一人稱寫的,主角名叫馬克&iddot;萊斯利,是個私家偵探,受僱調查一宗神秘殺人案。一名年輕女性遇害的訊息傳遍了警局,女屍被剝皮剔骨掏空內臟放進一個古董箱子。箱子存放在收藏家的家中,收藏室層層警戒,毫無破綻,只有收藏家本人能透過雙重身份識別進入其中。古董拍賣鑑定時,掃描器讓箱子裡的屍骸公之於眾,一夕間,收藏家成了唯一的嫌疑犯,無奈之下他請求萊斯利偵探調查真相,為他洗脫冤屈。
&ldo;他的房子猶如城堡,僕人機靈乖巧,他享受著20世紀英國上等貴族古樸森嚴的生活。獨居、富有、優雅,衣服永遠乾淨挺括,頭髮一絲不亂,手杖敲打地面的聲音也分毫不差,從沒有人見過他驚慌失措快步行走。可是此刻他卻和一群殺人、搶劫、強姦的犯人在一起,到處吵吵嚷嚷,有人隨地便溺,有人惹是生非。要是他知道那個死掉的女人是誰就好了,可是哪裡都查不到線索,警方為此絞盡腦汁。沒有指紋,沒有牙齒,沒有骨骼,只有經過防腐的屍肉,完好的一對辱房,看起來她被擺進箱子裡的時間不長,可她是誰呢?又是哪個有通天徹地之能的兇手把她放進了箱子。&rdo;
弗恩讀得入神,看一本出版的書和一位作者的手稿感覺截然不同,手稿未經修飾,更能體味出作者的心情。有時巴倫克的字跡潦糙迅速,毫無停頓,有時雖然書寫工整,筆畫卻很凝重,似乎遇到什麼難題。那些劃掉的、修改的句子都讓人讀得津津有味。喬伊&iddot;巴倫克是個懸疑小說天才,竟然在這樣的小鎮上默默無聞,他思慮縝密,彷彿藏在暗中的兇手早已將這殘忍可怕的罪行演練了千百次,冷靜沉著地執行著每一個步驟又絕不留下蛛絲馬跡。
弗恩留意到他修改的部分非常少,這是編號29的作品,也許之前的28部小說有他成長的軌跡。太可惜了,他也被困在這個該死的鎮上。
弗恩找到了編號01的稿子,主角同樣是個私家偵探,名叫伯特&iddot;史密斯,同樣受僱調查一宗詭譎神秘的殺人案。這份手稿中的修改部分就多了很多,看起來很凌亂,弗恩稍讀了幾頁,忽然發現這個故事和編號29非常相似。他又翻開另一本編號17的手稿,接著索性把所有稿件從書架上搬下來閱讀。
所有手稿都是同一個故事。一種毛骨悚然的感覺油然而生,喬伊&iddot;巴倫克可能是個才華橫溢的作家,同時也可能是個偏執的瘋子。
他到底是怎麼死的?
第07章 旅人、守衛和使者
他想得出神,感覺肚子餓時天已經黑了。
想起魔手餐廳,弗恩決定趁現在不算太晚出去吃點東西。
儘管那裡的女服務生態度生硬,但食物很可口。
他已經習慣了這裡的氛圍,在餐館就餐或者去幹點別的什麼事的時候儘量獨處,減少不必要的交談,反正沒有人會說實話。他們在警惕他的同時,他也能夠用自己的方式去觀察。
他在餐廳點了份招牌雞肉飯,然後獨自坐在角落裡吃完,並用巴倫克的&ldo;遺產&rdo;付了帳。
回去時,他覺得有人在跟著他。或者是什麼怪東西?讓他忽然想起黑暗中的影子。
這不是疑神疑鬼,於是他決定和這個多半不懷好意的傢伙周旋一會兒。小鎮對他來說仍然是個很陌生的地方,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