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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呆板地拿了車門鑰匙,開啟門,坐在維託德的車裡,然後出發了。走回家去的話,那這條路也實在太長了。
回家去嗎?我絕不能將維託德的車停放在曼海姆我的家門口。因為他死了,所以人們會認為他就是兇手,這也不會讓他感到傷心痛苦的。所以說,我必須把汽車停放在拉滕堡他的住宅前。看起來好像是他槍殺了那名警察,然後毀屍滅跡,有可能他這是畏罪自殺。
可是如果是自殺的話,他難道不是抓起左輪手槍,在家裡槍殺自己,哪裡還用得著預先到採石場裡去折騰自己?
於是我開車去拉滕堡。駕車到魏恩海姆的時候,我聽見各種不同的汽笛聲和警鈴聲,可是奇怪的是,我沒有碰到一輛這樣的車。由於不認識路,我無法拐到隱蔽的小路上去,只好走直接穿越城區的道路。看來,人們試圖從下面接近那輛燃燒的汽車,讓我感到幸運的是,他們根本不是從上面駛近那個深淵。
我在拉滕堡維託德的住宅前下了車,將鑰匙插在鎖孔裡沒拿出來。不過,在此之前我把鑰匙擦得乾乾淨淨,把方向盤和蓋板的地方也擦了個遍,不留下任何痕跡。
現在,我已經走在大街上了,考慮自己該如何回家去。我覺得坐火車、計程車或者有軌電車就太顯眼了,叫一輛車停下來就更加引人懷疑了。
我沒有辦法,只好在這冷颼颼的秋季之夜繼續步行。究竟多遠呢?我不知道。本來開車只是很短的一段路,現在不得不自己走路的時候,就覺得這段路長得沒完沒了了。當然我也可以將自己躲藏在某個地方,然後到第二天早上再乘坐有軌電車。這時我突然想起來,我當時一激動連錢都沒有帶上,我的外套袋子裡只有證件和家裡的大門鑰匙。
我快步向前。天色很亮。我儘可能走在陰影裡,悄悄地在小路上走,避免發出聲響。
殺‐‐人‐‐犯!我的脈搏在有規律地跳動。順著這一節奏,我可以順利地徒步旅行了。為什麼我在實施我的行動時總是如此幸運呢?為什麼我從不受到懷疑,或者根本無法證明自己是有罪的人呢?
碰巧又有一樣東西幫了我的忙:我發現有一輛男式腳踏車沒上鎖,這是一輛黑色破車。我沒有一刻猶豫地將它據為己有。反正它就擺在一個垃圾箱旁邊,到頭來也就是一件大件垃圾而已。當我使勁地騎上腳踏車的時候,垃圾箱的蓋板突然開啟了。我因為受到驚嚇,頓時連同腳踏車一起摔倒在地。就像一臺定時伸出頭來報時的杜鵑掛鍾裡的小鳥一樣,一名城市流浪漢伸出腦袋,大喊道:&ldo;小偷,殺人犯!&rdo;
我的驚嚇簡直無法用語言形容,但與此同時,我逃跑的本能重新佔了上風‐‐離開這裡,離開這個惡魔。他無疑比我更不會在乎所謂的摩西十誡了。
他還沒來得及從他睡覺的垃圾箱裡爬出來,我就已經掙扎著爬起來,半蹲半站地使出我的全身力氣騎上車出發了。過了好幾分鐘,我才停下車來,不停地喘氣,可是我的內心充滿興奮:我又一次逃脫了。
我騎車並不在行,要想騎那麼遠的路回家並不容易,尤其這車還沒有車燈。不過我始終抱有希望,畢竟不必徒步度過這整個夜晚了。
我騎車向曼海姆去的時候,天還很黑。燈光四處亮著。上早班的人已經在沖澡了,汽車向著城市方向駛去。我將腳踏車停放在一個停車場裡,步行走完回家的最後一段路程。當我跨上樓梯、進入家門的時候,我決定再也不離開這個家一步了。上床,再也不起來。最好睡著了,再也不會醒來。
一股冷颼颼的發臭的煙味向我撲鼻而來,我的右腿小腿肚開始痙攣,菸灰缸裡滿是菸灰,一件米色外套從椅子上滑落下來,讓我想起幾個小時以前維託德還好好地坐在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