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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會,戶部尚書蔣文淵出班上奏,說:「啟奏陛下,臣,近日聽說了一樁駭人聽聞的事情。
城中螺子巷中,一男子為了錢財,竟然將十四歲的女兒,許給一夭折的富家少爺,配了冥婚,被生殉」
復又將前幾日陸氏所說之事敘述一遍:「此事有背倫理道德,太傷天和。太祖皇帝時亦曾明令禁止人殉,然直到今日仍然時有發生。
還請陛下憐憫天下女子,下詔禁止冥婚。」
尚不等上首的皇帝說話,立即有人出班反對:「啟奏陛下,臣以為不妥。我中原百姓,事死如事生,冥婚自古有之。
蔣大人何必因為一個偶然的事情,而將這一流傳千古的習俗禁掉,此舉怕是會引起民憤。」
蔣文淵轉過身,冷笑著看他:「冥婚乃是陋習,即是陋習為何不禁?又何來的民憤。不禁,才會引起民憤吧!
步大人,這麼急著反對,莫不是心裡有鬼?」
步驚春心中一跳,趕緊反駁道:「蔣大人莫要血口噴人,下官行的正,坐得端,哪裡來的鬼?」
蔣文淵「呵呵」一聲,嘲諷道:「有沒有鬼,你我心知肚明。」暗道我本不欲趕盡殺絕的,奈何你偏偏要自己跳出來,既然如此,那就怪不得我了。
步驚春又驚又怒:「你這是什麼意思?」
蔣文淵可不憷他:「什麼意思,需要我明說嗎?
你在城南養有一外室。那外室乃是你未發跡前的青梅竹馬,曾訂有婚約。後來你高中,做了高門的乘龍快婿,卻又忘不了舊時青梅。
於是暗地裡接到京中,養在外面,還生了一個兒子,已經十一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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