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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可頌看了看他,點點頭,又指了指他“別忘了!”
程世趕緊保證了一番,終於開車走了。
程世一直不確定自己是不是個GAY,不過他覺得不排斥和男的上床的,都可以算作GAY。
第一次,是和自己的一個鄰居,那時都住在大院裡頭,那小孩沒爸,從小就被人欺負,程世看不慣,總護著他,跟他越走越近,有一天倆人在家看毛片,不知道怎麼回事,小孩上來親他,然後倆人就做了。他一直叫小孩小熊,他肯定是不胖,但是好像比較能吃能睡,或者是,他姓熊。
後來小孩跟著媽嫁人了,搬走了,搬的挺遠,再也沒聯絡過。
那之後,程世就不排斥和男的那個了,算起來,和男的那個,比和女的,多。
開著車,到了離家不遠的一個會所,換衣服的時侯,還在猶豫是健身還是游泳,最後還是換了泳褲,披著毛巾往游泳館走去。這兒的游泳館不錯,50米長的大泳池,旁邊有個25米的小的,這樣會遊的和自以為自己會遊的都在50米這個,25米那個都是一堆二把刀,帶著孩子來的,基本都在那邊。程世最討厭還沒游出10米就踹到倆的感覺。
把毛巾放在一個空的躺椅上,在岸邊拉筋,四處瞟了瞟,眼睛一亮。
那個男孩在。
上次就見著他了,在人群中挺扎眼,更何況,這兒在池子旁邊溜達的,就他一個。穿著藏藍色的T恤,下邊一個白短褲,腳上塔拉著拖鞋,不時在泳池邊走來走去,看著泳池裡面游泳的人。他的雙腿修長結實,面板有點點黑,眼睛很亮,整體感覺非常好,他有時蹲在池邊跟小朋友說話,笑起來白白的牙齒,看上去,柔和又安靜。程世直覺上感覺他不是一個特別愛說話的人。會所規定服務人員都是要跟客人打招呼的,他會跟客人微笑,點頭,說句您好,但不像別的人那麼話多。
他是這裡的救生員。
上次來,程世才發現他,可能因為他上次在躺椅上多待了一會兒,以往,他都是進來就遊,游完就走的。
他溜達過來了,程世繼續拉筋,他走過來,對他點點頭,嘴裡說您好。
程世衝他笑了一下。
他也衝程世笑了一下。然後走了過去。
他的笑容看上去很羞澀,程世喜歡這種涉世未深的男孩的感覺,很清新,很純淨。
他衣服上有名牌,上面是英文:River
在泳池裡一口氣遊了1000米,20個來回,然後他上了岸,坐在躺椅上,救生員River正在對面的椅子上坐著,安靜地觀察著游泳池裡的人,程世觀察著他。
不知道為啥,程世想起了小熊。
№0 ☆☆☆暗夜行路於2009…09…18 16:52:10留言☆☆☆
第二章
趙可頌似乎很期待對這個城市熟悉起來,他找人帶他在城市的各個角落裡逡巡,從熱鬧的地方,大眾的地方,到生僻的地方全都不放過。程世一開始覺得趙可頌是一個一眼就能看懂的人,但慢慢他不這麼覺得了。一旦有了這個想法,他對這個人就開始防備起來。他的行為,在程世看來,有點不自然了。
在丁大偉這裡,拿主意的只有丁大偉一個,他手下有多少人,沒有人知道,程世也明白,他跟自己和趙可頌說‘你們是我的左膀右臂’,其實,他不知道有多少左右手。趙可頌為什麼可以從一個賣電腦的,以出租房子為生的人,到了這裡,跟著丁大偉幹,這是程世想不通的地方。丁大偉從來不用對自己沒有用的人,即使他自己的侄子,他都任他自生自滅,更何況一個完全沒有血緣關係的人?
程世也分析過,丁大偉用他的時侯,因為他已經建立起一個很像樣的走私渠道,雖然還不夠成熟,一旦正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