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在下身無分文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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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王雲倉介紹。
此時通州屬於淮南東路。
行政級別為府,地位相當於後來的地級市。
按照歷史發展,到元朝至元十五年,通州還將升為通州路,後來依舊恢復州,由此可見,這是個古代大城市。
通州城。
王琛憑藉傳信順利進入。
再過些年,宋朝徹底統一後,別說進出城門不需要各種證明,哪怕跨省經商都沒事,這得益於宋朝的戶籍制度,也正是戶籍制度的變革,讓宋朝百姓人身束縛減弱,促使宋代商品經濟發達,要知道,在古代歷史當中,宋朝是唯一一個商業稅收入超過農業稅的朝代!
現在不行,沒身份證明會被當成他國『奸』細,畢竟還在打仗呢。
此時已是中午十一點多。
兩人在附近小飯館裡隨便吃了點,花了八文錢,兩碗帶肉的湯麵。
說到銅錢,這裡不得不提一句,在宋太祖建隆元年到至仁宗慶曆四年,八十多年間所鑄錢幣都是不減重的正常小平錢,一文就是一文。後來慶曆五年鑄行慶曆重寶當十錢後,從此“折二”、“折三”、“當五”、“當十”的通貨膨脹鑄幣成為經常化。
折二、當五顧名思義,一枚能當兩文、五文使用。
吃完麵。
王琛跟在王雲倉後面來到官府開的撲賣樓,是一棟兩層佔地面積頗大的木樓。
走進去,裡面沒啥人,除了類似掌櫃的就只剩下兩三個小廝。
有人上來招呼了,估『摸』是古代服務員,十五六歲戴方帽的小廝,“兩位爺,有何貴幹?”
還未來得及說話,王雲倉便充當起狗腿子,挺了挺胸膛,指著旁邊王琛,道:“我家少爺想要撲賣一寶貝。”
小廝眼前一亮,立刻道:“何物?”
王琛把早就取出來的玻璃鏡子從包袱中拿出來,“玻……琉璃鏡。”他記得古代玻璃不叫玻璃,一般叫琉璃。
小廝還未說話,坐在櫃檯後面的三十來歲中年人眼睛已經直勾勾瞧過來,他立刻站起身一臉動容道:“客官,您的琉璃鏡純淨無瑕,竟然要拿出來撲賣?”
小廝介紹道:“此乃我鋪閆掌櫃。”
“閆掌櫃好。”王琛問好。
心中卻在納悶。
玻璃鏡子拿出來撲賣有什麼問題嗎?
下一刻閆掌櫃便解釋了撲賣的真正意思。實際上撲賣是以錢幣為道具,以字幕定輸贏,如果買家獲勝,可以折價購物。
聽完介紹,王琛:“……”他瞟了瞟王雲倉,這老小子不懂裝懂差點坑了哥們兒啊。
王雲倉一臉尷尬,訕訕笑了兩下沒再言語。
撲賣肯定不行。
難道只有走當鋪?
還未想完,閆掌櫃又笑『吟』『吟』開口道:“若您真心想把此物賣個好價錢,我們鋪子提供唱賣,只是要收取一定的押金,待事成之後收取抽成退還押金。”
唱賣?
這又是什麼鬼?
王琛眨眼道:“唱賣?”
“對。”閆掌櫃說著已經從櫃檯後面轉出身,對著小廝呵斥了句,“還不給貴客上好茶?”見到小廝匆匆朝裡而去,他又看向王琛,解釋道:“唱賣即我們公開讓人競價,最後價高者得,待成交後,我們會從中收取一成抽成,剩下都歸您所有。”
噢,就是拍賣。
想不到古代也有。
實際上最早的拍賣出現在印度佛教,大約7世紀在中國佛教寺廟中逐漸流傳,《十友律》裡面曾記載:
“從今日聽眾僧中賣衣,未三唱,應益價。”
“三唱未競,益價不犯。”
這裡說的“三唱”指最後三次叫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