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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條例中寓含限制之意,即能暗中破壞條約。似此之類,尚有若干條。條陳呈遞上去後,項城告訴我說:&ldo;你的條陳,意在破壞,但你係法學家,只知道法律,單靠法律,破壞不了條約。我已經籌劃好了:(1)購地、租地,我叫他一寸都買不到手;(2)雜居,我叫他一走出附屬地,即遇危險;至於(3)警察顧問用日本人,用雖用他,月間給他幾個錢便了,顧不顧,問不問,權卻在我。我看用行政手段,可以破壞條約,用法律破壞不了。又其他各條,我都有破壞之法&rdo;云云。
項城所用老秘書某君(即張一),也參與機密,本來反對簽訂此約,聽到項城及我的暗中破壞之說,大不以為然。說:&ldo;既簽訂條約,即應忠實履行。明知不行,而虛以委蛇,表面允其所要求,暗中卻加以破壞,必為禍根。本應推誠布公,向彼明言不能應允之故。如彼不聽,縱以兵戎相見,彼曲我直,勝敗之數,尚不可知,而我理直氣壯,雖敗猶榮。我意本應堅持不答應,今天既然答應了,成事不說,壯士斷腕,聽其所為;白山黑水,暫時視同丟棄的地方,痛定思痛,在關內勵精圖治,待機而動,收復故土,似乎也是一種策略&rdo;等等。項城斥為書生之見,並且說:&ldo;推誠布公果真能夠成事,世界早太平了。&rdo;
項城曾對我說,擬頒布一懲治國賊條例,凡未經政府許可,私賣田土與外國人者,以國賊論,殺無赦。我未見此條例,也未曾見其頒布,惟聞東北軍界及民間皆傳言有此不成文法,而法制局及東北行政官署,卻無片紙隻字。又張作霖只任巡防營某路統領,有兵千人,槍千餘枝而已。二十一條簽訂後,段芝貴僕僕風塵,密赴奉天數次。張氏勢力陡增,以巨金向德國某洋行購槍械,遂大言有我在,日本人不敢出附屬地,東北寸土不能入日本人手。其後尾大不掉,竟逐段芝貴而代之。作霖為國而死,春秋之筆或……應與之。而用作霖者袁氏也,作霖暗中排日,殆有人指示歟。張氏父子據東北若干年,有人說其基礎奠立於項城,而實奠立於二十一條,此言似乎並不是沒有原因的。
項城死後數年,我去東北。日本友人告訴我說:&ldo;我等被囚於附屬地界內,一步不敢出附屬地。&rdo;至於向中國人購地、租地,更談不到。日本人受中國各機關聘僱人員,也向我說:&ldo;我等名為顧問,其實絕無人顧,絕無人問&rdo;等等。二十一條簽字後,東北情形如此,張氏父子據有東北時也是如此,難道是實行項城的政策所致嗎。58
曾叔度的說法,是根據袁世凱的說法和後來東北的實際情況所作的揣度,但袁世凱對張作霖確實是格外籠絡的,據他的女兒回憶,袁世凱住在西苑(今中南海)的居仁堂,他的辦公室,在居仁堂樓下東頭,西頭是會客、開會及吃飯的所在,在居仁堂前院,還有一處叫做&ldo;大圓鏡中&rdo;的房子,也是會客的地方。袁世凱見客,是依身份的不同在不同的地方會見的。
他(即袁世凱)在什麼地方會什麼樣的客,是按照來客的身份以及跟他的關係來區別對待的。例如,一般的生客在&ldo;大圓鏡中&rdo;,熟客在居仁堂樓下西部,最熟的就在辦公室內會見了。如果來客比較有身份,那麼,會見的地方也可能有所改變。但是他接見張作霖卻是個例外。張作霖是當時的二十七師師長,他由東北來京謁見我父親。按照他的身份以及他和我父親的關係,是隻能在&ldo;大圓鏡中&rdo;會見的。可是我父親為了表示對他的優遇,卻破例地在辦公室內接見了他。當時辦公室的北面,安設著一個多寶格子。格子裡擺設著一些古玩器物。其中有一個絲絨盒子,裡面放著四塊打簧金錶,每一個表的邊上環繞著一圈珠子,表的背面是琺瑯燒的小人,樣子是極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