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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餘合說的信誓旦旦,我當時也就閉了嘴,過了能有半分鐘後,我和餘合想到了一處,我們兩個彼此對視,突然異口同聲的說了句:&ldo;臥槽,那兩個女人不會被狼吃了吧!&rdo;
我們兩個說完,又同時一愣,這回也來不及拌嘴了,餘合端起槍就招呼我往東邊林子裡跑。
我當時並不知道餘合為什麼帶我往東邊跑,我愣頭愣腦的跟他跑了一會後,我猛地想起了龐良章留給我的那兩個牛皮筆記本。
這兩個筆記本我一直帶在身上,沒捨得把它們放在家裡,這兩年在鳥不拉屎的哨所裡,平時沒事的時候,我就把這兩個筆記本當成小說看,倒是前前後後看了好幾遍。
我記得龐良章在狩獵的那個筆記本里專門寫過狼這種動物,他說狼是動物裡最聰明的,也是最狡猾的。還說什麼群狼好惹,孤狼難尋。
在龐良章的筆記裡,他把狼這種動物寫的很詳細,他說狼一共分為上中下三等,下等狼喜歡集體行動,它們只知道執行頭狼的命令。
中等狼有自己的思想,它們雖然也在狼群裡,但當狼群發動攻擊的時候,這些狼可不會像下等狼一樣第一時間衝上去,它們會躲在狼群裡靜靜的觀察獵物,伺機而動,不出手則已,一出手必斷獵物退路。
而上等狼和這些狼都不同,他們是狼中的行者,也是狼群裡最聰明最兇悍的存在。這些狼每當頭狼老邁的時候,就會伺機挑戰爭奪頭狼的位置,贏的留下當狼王,而輸的一方,將被趕出狼群,獨自遊蕩在大山裡。
回想著龐良章寫在筆記裡的這些話,我突然對狼這種動物產生了好奇,也對他留給我的那兩本筆記產生了興趣。
我跟在餘合身後,努力回想龐良章寫在筆記裡的那些對付狼的辦法,可惜平時我都把那兩本筆記當小說看,根本沒記住什麼內容。
正當我走神的時候,我一頭撞在了餘合的背上,餘合回頭瞪我,我有些尷尬的看他。
餘合打量我幾眼,問我是不是怕了,我此時不知該說什麼好,就連忙搖頭說我沒怕,問他怎麼停了。
餘合也不理我,他不屑的一笑,隨後轉頭看向了我們右側。我順著他的目光看去,當場就倒吸了一口冷氣!
只見餘合盯住的是一棵樹,那是一棵柏樹,樹身上有幾道抓痕,在樹根底下,還有一隻帶血的女人腳!
正文 第013章 巡山找狼
為什麼這隻腳我看出是女人的呢?
因為在這隻斷腳上,穿著一隻只有山裡女人才穿的粗布壓草鞋!
這種鞋的鞋面,一般是山裡女人自己紡的粗布做的,鞋底冬暖夏涼防菌除臭,是用烏拉草一圈圈盤出來的。
這種鞋是大興安嶺地區的特色,當地的女人們管這種鞋叫草扎子。
當時看見這隻斷腳的時候,說實話,我真的有了一種要吐的感覺。那感覺很強烈,但並不是我害怕,純屬是我第一次看見人的斷肢,感覺很噁心罷了。
餘合看著樹下的那隻腳,他轉頭看向我,我怕他小瞧我,強忍著沒讓自己吐出來。
我們兩個彼此對視,餘合皺著眉頭走到了那棵樹邊,他蹲下身先看看樹上的抓痕,隨後毫不在意的拿起地上那隻斷腳,轉身對我說:&ldo;媽的,咱來晚了,這隻腳又涼又硬,女人在這裡掙扎過,屍體一定被拖到別處起了!&rdo;
&ldo;啥,你……你說她死了?那是被……被什麼東西咬死的?&rdo;
我此時強忍著胃裡的翻湧,所以精神有點不集中。
餘合聽我如此一問,當下氣笑了:&ldo;還能有什麼呀,狼唄!走,再往東邊找!&r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