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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來時刮的,當時沒流血,現在也不覺得怎麼疼。」
「那個梯子上有鏽,這麼了草怎麼行,如果換作穀雨,說不定會嚷嚷著叫急救車的。」
「……」
她看著蔣紹徵從抽屜中一樣樣翻出棉簽、紗布和藥水,半蹲下來替她擦傷口,他擦得很仔細,還不忘叮囑:「傷口這麼深,萬一有鐵鏽很容易得破傷風。你別忘了換藥,塗過的棉簽必須直接扔掉,千萬不要再往碘伏裡放。」
「哪兒有那麼誇張。」
「你姐姐指甲裂了都要我陪她去醫院排隊。她小心過了頭,你又太粗心。」
「你覺得她很煩?」
蔣紹徵想了一下才說:「女孩子本來就可以嬌氣一點。」
寧立夏瞭然一笑,沒再接話。
他一再說自己和十九歲時截然不同,其實這些年她何曾有過一絲改變?唯一的差別大概就是她不再傾慕他。
當年的她多幼稚多愚蠢啊!以為裝柔弱扮楚楚可憐就能贏得蔣紹徵的心,以為千方百計地賴在他的身邊就能令他喜歡上自己,回想起那時的所作所為,除了丟臉便只有丟臉。
不過沒有關係,十幾歲的小姑娘,發發傻犯犯公主病應該還是可以被原諒的。何況蔣紹徵這麼英俊優秀,年幼無知的時候為他做點蠢事也不至於太說不過去。至少不必像衛婕那樣把初戀比作拿不出手的黑歷史。
寧立夏想,人的細胞完全換掉需要七年,所以七年後是另一個自己的說法簡直太對了。七年前剛剛離開的時候,每每想起蔣紹徵,她都會覺得自己特別悲情,而如今,和他的那點往事於她來說僅僅算個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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