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往事哪堪回首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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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很大,幾個女生找到了銀行atm機、超市,去了自己學院教學樓認認門,新生報到的日子到處都是人,一行人往人少的地方去,在校園的一角有一個很大的荷花池。池塘裡的荷花開得正好。層層疊疊的荷葉青翠碧綠,花骨朵含苞待放,盛放的粉荷花像聖潔的少女般驕傲地盡情展示她“出淤泥而不染”的風姿。
幾人坐在荷花池邊的長椅上休息。林子涵和王雨琪與陳旭坐一張椅子,金宇被林子涵剛才的態度嚇到,和另外兩個室友挑了遠一點的椅子坐下。林子涵和王雨琪互相問哪年出生的,林是九二年的,王雨琪九一年的,只有陳旭坦坦然然地說是八九年出生的,兩個人都瞠目結舌了,過了幾秒王雨琪才緩過來,“你是復讀了嗎?”陳旭搖搖頭,“我是應屆生,不過我小學入學晚,所以比同年級的人大兩三歲。”兩個室友儘管好奇她為什麼那麼晚上學,不過剛剛認識,也不好太八卦。一時間話題終結,大家都不說話了。
陳旭望著池塘裡搖曳的荷花思緒萬千,那挨挨擠擠的荷葉和亭亭玉立的荷花掩蓋了淤泥。自己如今是一個大學生,有誰知道自己有著怎樣不堪的過往。
陳旭的父母男帥女靚,當初都在工廠上班,每到週末,一大家人會一起去公園遊玩。陳旭的奶奶是陳志剛的姐弟倆的繼母,但因為她把陳志剛姐弟從小拉扯大,母子感情還是不錯的。陳旭五歲那年,父母雙雙下崗。北城到處都是失業工人,工作很難找。家底不厚的陳家,很快坐吃山空。陳旭的媽媽周鳳蘭抱怨丈夫無能,陳志剛天天借酒澆愁。周鳳蘭後來在一家飯店找到了刷碗洗盤子的工作,每天忙到很晚回家,每個月只有120塊錢的收入。看著陳志剛天天喝酒,兩個人天天吵架,到最後惡語相向拳腳相加,終於鬧到離婚的地步。陳旭奶奶是不希望兒子媳婦離婚的,她教陳旭到時候抱著媽媽的大腿哭鬧不撒手,媽媽捨不得孩子就不走了。可是爸爸媽媽很久沒有給陳旭好臉色了,陳旭不敢上前。兩人離婚時誰都不要孩子,都說養不起。但最後法官考慮到陳志剛家裡有住房,他母親還能幫忙照顧孩子,所以把陳旭判歸父親,周鳳蘭每個月需給付40塊錢撫養費。
剛走出法庭,奶奶就狠狠的給了陳旭一巴掌,陳旭的臉當時就起了五個紅指印,可是周鳳蘭硬著心腸流淚離開了。陳旭的臉腫了好幾天才下去,奶奶不斷辱罵她是廢物。陳志剛實在沒有錢也出去打工,但自打出去就不回家了。奶奶每個月只有幾十塊的遺屬補助,生活很是艱難。於是她帶著陳旭找到了周鳳蘭打工的飯店向周鳳蘭要撫養費。飯店老闆娘罵周鳳蘭,“這一老一小的到這來鬧,我這生意還怎麼做?如果以後他們再來,你就別在這兒幹了!”周鳳蘭看著陳旭狠狠的說道,“你這個害人精,如果害我沒活幹了,我打死你!我淨身出戶什麼都沒拿,憑什麼還出撫養費?當初就不該生下你。滾!”說著,用力推了陳旭一下,陳旭摔倒在地。周鳳蘭轉身離開,沒有半點遲疑。
奶奶沒辦法,聽人說陳志剛在一家ktv當保安,又帶著陳旭去找兒子要錢,頭兩次去,兒子說沒有錢。第三次去的時候,兒子翻臉不認賬,“管我要什麼錢?你住我們家的房子,我還沒管你要房租呢!你又不是我親媽,憑什麼賴在我們老陳家不走?再敢要錢就從我們家滾出去!”陳旭父母惡劣的態度,令陳旭的處境雪上加霜,奶奶不高興就不給她飯吃,動不動還會打罵她。後來奶奶實在生活不下去,就出去撿破爛,陳旭怕被丟下,就跟著一起去。有一次奶奶和另外一個拾荒老太太搶一個紙箱,眼看奶奶落了下風,陳旭不顧那個老太太手髒,上去咬住她的手,老太太疼得鬆了手,但陳旭也被重重地踹了一腳。從這天起,奶奶才對陳旭稍假辭色。她每天帶著陳旭去各個垃圾坑裡,翻找可以賣錢的東西。到了陳旭七八歲的時候,周圍同齡的孩子揹著書包去上學了,陳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