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一章 好聚好散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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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春珍堅決不同意離婚,想想也是,她又不是二十出頭的小姑娘,離了這個還能找下一個。她都這把歲數了,就算保養的好模樣也不差,但要想找個像肖明宏這般有身份有地位,家庭又簡單的男人, 還當真是不容易。
最主要的是,她要是跟肖明宏離婚,她沒地方住。
她第一任丈夫是生病走的,為了給男人治病,不得已賣掉了家裡唯一的一套房。她倒是不想賣,可架不住公公婆婆和兩個小姑子的逼迫, 最後房沒了, 錢花了,人走了。
吳春珍嘔的要死, 可是卻一點辦法也沒有,畢竟男人生病時,公婆和兩個小姑子都把自家的積蓄全拿了出來,這種情況下她要是不賣房都得被別人用唾沫星子淹死。
房子賣掉後,她帶著兒子在外面租房住,公婆倒是想讓她娘倆去他們老房子,可那裡還住著吸血的小叔子一家,哪裡又有空房給她和兒子住?
就是在這種情況下,她得知了肖明宏的妻子江佩去世的訊息。
年輕時吳春珍和肖明宏江佩都是一個學校的,只不過肖明宏是醫生,她和江佩是護士。
一開始確實是她和肖明宏處物件, 後來家裡知道後, 她父母竭力反對, 因為那時候的肖明宏只是外地過來讀書的一個窮小子,她父母想讓她嫁給土生土長的京都人。
她聽從了父母的安排, 嫁給了有鐵飯碗有房子的死鬼前夫,生了兒子後她又辭去了在醫院的工作,專心在家帶孩子。
後來她聽說江佩和肖明宏在一起了, 結婚的時候兩人幾乎沒辦什麼婚禮,只請了相熟的朋友和同學吃了一頓飯。當時她也過去了,雖然他們都沒邀請她,但她覺得她有必要去。
她不認為她過去是為了炫耀,只是想告訴江佩一聲,她的選擇是對的。
肖明宏並不知道她和江佩關係一直都不好,他還以為她去參加他們的婚禮,是江佩邀請了她,是以每次見面都客客氣氣的,雖然看起來並不親近,但也沒生疏。
次年他們倆生了個女兒,江佩一邊帶孩子一邊上班,看著著實很辛苦。對比之下吳春珍就顯得很恣意,因為就算她辭了工作,孩子也不是她一人帶,很多時候兒子會被爺爺奶奶給接走,這樣她就有了大把的時間逛街看電影。
有時逛完街還會湊空去醫院,看著江佩忙的腳不沾地的, 一會去病房,一會又跑回護士室看孩子。
那時她還再次感慨, 自己當年的選擇果然是對的。
直到江佩成為護士長,肖明宏由講師轉為了副教授,他們倆也在醫科大家屬院分了套大房子。那時吳春珍心裡的優越感才慢慢由高處降落下來,忿忿不平的同時,又責怪死鬼前夫沒有用,混了多年在機關還是個小職員,就連分房子都沒他的份。
之後更是沒用的得了不治之症,五年時間花光了家裡所有的積蓄及房子,害的她跟兒子連個棲身之地都沒有。
萬幸的是,江佩也死了。
聽說江佩瞞了肖明宏將近一年,最後在家裡吐血才被發現是得了癌。因為是晚期,癌細胞早已擴散,所以不到三個月人就離開了。
自然,也沒花多少錢,而且她在重病前還用家裡的積蓄給女兒買了一套房,安排好了她最掛念的閨女,然後放心的離開了。
跟肖明宏成功再婚後,吳春珍曾發自內心的感激過江佩,因為如果不是她死了,她還不能跟肖明宏在一起,不能擁有令人羨慕的教授夫人的頭銜,及住進這麼好的大房子。
但同時她也怨恨江佩,怨她把肖明宏照顧的太好,成功讓一個安城來的窮小子,轉身變成了油瓶倒了都不扶的二大爺。
不過這些跟她之前租房住的處境相比,委實不算什麼。
反正家裡只有兩個人,就做個飯洗洗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