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現場調查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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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這裡”。
“我知道,來過一次”。
打車大約半小時後,兩人來到目的地門口。
眼下市公安廳很多辦公室的燈光還是亮著的,看來還有不少領導幹部在加班。
“裡面沒有調查的刑警,不過有不少警局的上層領導,要注意別被發現了”。
“沒必要吧,被發現就被發現唄,你就說我們是來調查的那起命案的不就行了嗎?”。
“不是,我被停職了,而你又不是警察,說好的背地裡呢?”。
“他們知道嗎?”。
“啊!?”。
“我說他們知道我不是警察,你無權繼續調查這件事嗎?雖然他們都是警務內部人員,但是你們警局的人事調動他們好像不知道吧?既然不知道,那我們就和他們說我們是來查案的刑警,然後正大光明的走進去調查不就行了嘛”。
“好像,還真是這麼回事”。
“缺心眼,快走”。
“唉,好的,林”。
兩人就這樣直接走了進去,開始沿著樓梯往樓上走去。
“在這邊,林”。
兩人一直走到了樓頂。
“死者就是在這裡墜樓的,不過他墜樓之前就已經死了,屍體是死後被搬運上來的”。
“搞不懂”。
“哎,什麼?”。
“兇手殺了人以後,明明可以直接放著屍體不管了,為什麼非要把他搬到樓頂上來,明明這樣會更容易被發現的,為什麼不直接就在第一命案現場扔,這的房間窗戶都沒有防盜窗,明明第一現場的窗戶也能用來拋屍”。
“哦,這樣啊,其實我們最開始也認為死者是在第一案發現場墜的樓,但是法醫在死者身上發現了大量的鐵鏽,而這種鐵鏽只有樓頂的鐵欄杆這塊才有,我們比對過了,是一致的”。
“鐵鏽,在哪裡有”。
“具體地方包括褲子,上衣,以及……”。
“不是問你這個,死者的後背有沒有”。
“有啊,怎麼了”。
“這樣啊,那怪不得”。
“哎,怪不得什麼?”。
“兇手可能想試圖偽裝成自殺,或者想要弄個不在場證明,或者想為自己離開爭取時間,總之,他設計了一個延時裝置”。
“延時裝置?”。
“對,延時裝置。你好好想一想,無論是拋屍,還是死者自己跳下去的,最多隻會有胸前和褲子會和天台上這些生鏽的鐵欄杆接觸,如果說死者是自殺的話,那解釋成死者翻過圍欄後,曾靠著鐵圍欄站了一會,所以背部沾到了,這還能解釋,但是現在已經明確了死者是被謀殺的,如果兇手想把死者翻過去在扔下來,那兇手肯定要把人正著翻過去,因為人只能向前彎,除非是練過舞蹈的人,可以向後翻。死者墜樓後是臉部著地就是最好的解釋,或者還要一種情況就是死者是被橫著翻過去的,那死者背部會沾到鐵鏽能理解,但是死者是以頭朝外,身體與大門呈垂直的樣子跌落在地上的,說明不是橫著翻的,那背後的鐵鏽是怎麼一回事呢?”。
“我想合理的解釋只有一種,”林嘉華頓了頓,繼續說道:“說明死者曾和欄杆有長時間的接觸,最好的解釋就是死者曾被綁在欄杆上一段時間,所以背後沾上了鐵鏽,這就證明了兇手製作了一個延時裝置,為了能製作出這個裝置給他或者是女字旁的她留下離開時間,對方不得不選擇把屍體搬上天台來,因為其他地方沒法設計延時裝置”。
“這樣啊,那兇手到底設計了什麼樣的延時裝置?我們調查過了現場,包括這裡也查了,根本什麼都沒有啊”。
“這樣啊,先容我想一想”。
當時派他來這裡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