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案件搜查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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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經過初步勘察為入室搶劫殺人,現在去調取周邊的監控錄影,並走訪附近的居民看看有沒有目擊者,再者就是調查一下附近,看看有沒有案底和前科的人……”。
回到警局後,這起案件的主要負責人丁偉開始向下屬佈置起任務。
“您真的這麼認為的嗎?丁隊,為了入室盜竊殺人,為什麼不拿走死者手上戴著的手錶?而且現場不是還有很多其他的地方表明真相沒我們想象的那簡單。還有那個打匿名報警電話的人又是怎麼回事?那個人現在還沒有找到呢?難道現在這個人不應該是最可疑的嗎?他為什麼會好好知道那裡發生了案件?”。
“那個人打匿名電話的時候案件已經開始進行了,如果他是兇手的話很難想象他是怎麼做到邊打電話邊犯罪的,當然也存在時間上的誤差,可能他打電話的時候犯罪快要開始或者剛結束,如果他就在現場或附近,那他的不在場證明就不成立了,不過這很不合理,正常情況下,罪犯犯完案後都會小心翼翼的避免被別人發現,不可能說正大光明的給警察打電話說他要犯案,當然也要例外。不過這起案件的報警人在打報警電話的時候曾說道現場可能發生命案,讓我們趕快去救人,甚至還讓我們叫上救護車。從這些言語來看,報警的人從一開始知道但並不確定那裡會發生案件,雖然他主觀上的意識到了案發現場可能要發生命案,但他並不清楚具體時間更不清楚受害人狀況,所以他覺得受害者可能還有救,所以讓我們叫上救護車趕緊去救人。從這些線索來看,報警的人是兇手的可能性很低,他報警的時候可能確實不在現場。不過可以肯定,你說的沒錯,當務之急是找到這個報警的人,問清楚他為什麼會知道那裡會發生案件。如果這起案件有內幕的話,他肯定是知道內情的,無論如何他肯定和這起案件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絡,現在技術組的人正在調查報警電話的手機號。還有就是你剛才說了兇手沒有拿走死者的手錶,所以斷定不是入室搶劫,這並不嚴謹,為什麼不能是兇手忽略了呢?或者是因為手錶不像現金那樣可以直接花,如果賣掉的話有可能會暴露行蹤”。
“不可能忽略,兇手拿走了手機和錢包,說明兇手仔細搜查過死者的遺體,這種情況下對方不可能會忽略手錶的存在,而且如果是因為擔心手錶不像現金那樣好處理的話,那麼他也不會拿走手機,因為賣掉手機同樣容易暴露身份”。
“說的沒錯,這樣就嚴謹許多了……”。
正說著,死者的親屬來到了現場。
丁偉說道:“這位是死者的遺孀,名叫章佳毅。剛從孃家坐末班車回來,死者的父母暫時來不了”。
“我丈夫是怎麼回事?怎麼好好的人突然就去世了……”。
匆匆趕來的女子十分難過的問道,悲傷氣氛難以掩飾,但即便如此,詢問也得進行。
“可以問您一些問題嗎?”。姜曉簫看了一眼痛哭流涕的章佳毅之後,開口道。
“可以”。章佳毅一邊說一邊用手擦拭著眼角的淚水,她的說話聲音雖然十分哽咽,但是也透露著幾分堅決,看的出她的性格還是挺堅強的。
“好,那麼麻煩了”。
姜曉簫同她聊了起來,開始盤問起案發前她的情況。
“你們二位是什麼時候結的婚?”。
“就是去年”。
“那你是什麼時候回孃家的?”。姜曉簫問道。
“就在三天前,當時陳正楓說他們公司因為工作需求需要他研製和編制一些器件報告,所以他說他希望我能回去住幾天……”。
“咦,你是說是他提出的讓你回孃家的?”。
“是的……”。
“你答應了,可是這也太奇怪了,什麼工作必須瞞著家裡人,如果是工作需求他完全可以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