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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那房子的位置?”
她擰了一下眉頭,很認真回答,“坐北朝南,在a市最繁華的地段,又處在二十幾層,一點都不會被吵,而這棟樓的對面又能看到a市的地標建築,夜景會美不勝收……這房子是誰都會喜歡的。”
這一秒,他在她的手心塞了一樣冰涼的東西。
她將手攤了開來,當看到是一把掛著鑰匙圈的金屬鑰匙後,她錯愕的轉過身,看著他。“這……”
“這是對面房子的鑰匙,我買下了那裡,以後你就住在那。”
傅思俞愣了一下,“你……送給我?”
他笑了一下,轉身走了開來,撈起放在沙發上面的西裝外套,道,“我今晚還有應酬,你有空可以去對面看看房子,那裡是精裝修的,不喜歡就跟我說。”
她沒有反應過來。
手扶上門把的時候,他突然又轉身,笑意可掬地看著她,“今晚我可能會晚點回來,你記得等我,不要先睡了。”
她才從剛才的事回過神來,乍聽到他這樣說,她的臉上立刻就飄上了兩朵紅雲。
過了許久,她才走到落地窗前,握著房子的鑰匙,看著對面。
他對女人一向都是這麼大方的嗎?她不過就是陪了他一夜,他就送了她房子這樣貴重的禮物。
看來在他的世界觀裡,什麼都是可以用金錢來打發的。
沒有興趣去對面看那間房子,她抱著抱枕,無聊地坐在了沙發上,環顧著四周。
驀地,桌面上一支鑲著一圈金色邊的鋼筆吸引了她的注意。
她立即從沙發上起身,走到桌前將鋼筆拿了起來。
當看到鋼筆上那曾經由她親手刻上的q字時,她霎時倒抽了一口涼息。
這是他二十歲的時候,她送給他的生日禮物。
他怎麼會還留著這支鋼筆?他不是已經忘記他們之間的事了嗎?
鋼筆上原本沒有這層金色鑲邊,很顯然,這支筆曾經拿去修過,而這金色鑲邊就是覆蓋修理的痕跡。
等等……
為什麼記憶已經遺忘了,鋼筆卻還留在了身邊?如果是不經意留下了這支筆,為什麼在筆壞了以後沒有選擇丟棄,反而找人精心去修理它?
難道……傅思俞驚愕瞪大了眼眸。
他並沒有失去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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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男人如果不無恥,不無賴,人類又怎麼能夠繁衍生息?(6000+
第六十七章
不,不……
傅思俞搖頭,定了定神。
她先不要自己嚇自己,一隻鋼筆說明不了什麼,而且,如果他真的還記得她,他根本不可能將這支鋼筆留下來。
想到這裡傅思俞惶然的心才慢慢平復下來窠。
久久看著這支鋼筆,遙想著過去,她失神了很久。
晚上十一點易宗林才回來,她洗完澡,擦拭著頭髮從浴室裡出來,正好看到他有些疲累的松著松領帶燔。
她怔一下,剛好被他瞧見,他笑了笑,停下了動作,朝她走來。
“剛洗完澡?”說這話的時候他已經反轉過她的身子,從後面將她抱住,嗅著她剛剛沐浴完的好聞味道。
還不習慣跟他這樣親暱,加上那支鋼筆給她帶來的驚嚇,她的臉有些泛白,下意識地掙了一下。
他卻不讓她掙扎,手緊緊地抓住她不安揉著毛巾的雙手,在她的後頸上親了一下,“對面的房子你去看了嗎?”
受不了他說話時拂過她頸子的熱氣,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