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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這份契約?」
吳傑上前瞧了瞧,匆匆點頭:「是,是,一樣的小人也有一份。這都簽了字畫了押的,是我花銀子買的!」
闞縣令擰眉瞧著契約中的買賣銀兩數,冷聲說道:
「一座兩進宅院,按照如今安陽縣內市價少說也有五百兩以上,她爹林舉人十二年前便用四百六十兩購得此宅,你用十兩銀子就買下了?」
吳傑一通心虛,辯道:
「這……這是我姐姐疼我,她不肯收我太多錢,再說了,這一買一賣都是自願,我好歹給了十兩,否則若我姐姐非要贈送於我,我一兩不出,那宅子也是我的。」
闞縣令眉頭緊鎖:
「你姐姐留有一女,她為何要將宅子贈予你?」
吳傑瞥了一眼低頭不語的林悠,說:「她娘還不是怕她一個女娃將來被騙被欺負,把宅子給我,讓我照顧她來著。」
林悠覺得此時她該有話說:
「我娘死後,我便給你們一家當牛做馬,九歲就被逼著燒火砍柴,你就是這麼照顧我的?」
吳傑一聽她說話似乎就想動手,被一旁衙役按著沒好動,罵道:
「你個吃裡扒外的東西!要不是我,你她孃的早餓死了!你就是懶,讓你幹點活兒委屈死了你了?瞧瞧你那一身的肉,大人,我要是真對她不好,她該是面黃肌瘦,身無二兩肉,您瞧瞧她這一身的肉,就是懶的!」
吳傑是個混子,早年還會在外做點工,近年來靠著坑蒙拐騙混生活,很快就找到了為自己開脫的點。
林悠被他抨擊身材,心中氣憤不已,但她一身肉確實有可能讓人誤會,於是認真對闞縣令解釋:
「大人,您可以派人去我家鄰居問問,我十四歲之前是不是面黃肌瘦,身無二兩肉,只是十四歲時,他們夫妻倆要把我賣給那些能做我爺爺的地主鄉紳當十八房小妾,我沒辦法,只得拿著我娘死前留給我的十兩銀子把自己生生給吃成這副模樣,這才逃過一劫,沒讓他們隨便把我賣了去!」
作者有話要說: 早上好!!抱上大佬金大腿本章繼續發紅包,截至明天更新時
第7章
林悠的解釋聽起來合情合理,闞縣令是個認真的地方官,秉著不冤枉任何人的前提,果真派人前去提了幾個林家老宅周圍的老一輩鄰居來問詢。
這一問之下,案情更加明朗。
吳傑雖然住在林家老宅中七八年,但他們夫妻倆為人刻薄的名聲早就在四鄰傳開,竟沒有一個人願意替他們辯解一句,證詞完全驗證了林悠的話。
都說九娘自小沒了爹媽可憐,大冬天的還穿雙破單鞋出去撿柴火,胳膊細得跟什麼似的,後來也不知怎麼的,突然就跟發麵似的瘋長。
有個離得近的老鄰居提到兩年前吳傑夫妻倆到處給林九娘找夫婿的事情,條件就是家裡有錢,至於人幾歲、什麼人、什麼地方的一概不論。
聽了鄰居們的證詞,闞縣令已經能確定吳傑的人品,接下來的事情就好辦多了,林悠這邊有戶籍、有砧基簿、從經界所補了房契、地契,一應手續齊全,足以證明林家老宅是她父母留下的宅院,官府宣判可以將宅子過到她的名下繼承。
吳傑怎麼也沒想到案子這麼輕鬆就判了,他當庭抗議:
「大人!我,我可是有契的!這是她娘親手蓋的羅印,親手簽的字,怎麼能說無效就無效呢!那,那我那十兩銀子就白給了嗎?」
闞縣令是個剛正不阿的,瞧不上吳傑這種對親人下手的敗類,說道:
「當然不會白給!」
吳傑心中升起希望,只聽闞縣令又道:
「若當年你姐姐是贈予你宅子,哪怕是口頭的,如今死無對證,本官還真不能這般輕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