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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造成的,顯然是他殺。
為了反駁這種觀點,一些人繼而指出布萊爾&iddot;布斯小姐就是兇手,但這一推斷迅速被否定了。首先是缺乏作案動機--她出名的好人品和被證實的口供都與這一推斷相悖。那把丟失的左輪手槍也對她有利。既然槍不在包廂裡,也沒藏在她身上,那只有一種可能,就是被她從窗戶扔了出去,但是屍體的位置阻止了她到窗邊去。而且她的衣服上沒有一點兒汙跡,所以很難相信她能挪得動汙穢的屍體,單從體力上來講也不可能。
最終證明她清白的證據是那扇被楔住的走廊門。顯而易見她不可能從外面把門楔上,然後再進去。一個被廣泛接受的觀點是,誰楔上了門,誰就是開槍的人。門被開啟了一英寸的小縫就是證據,因為很明顯兇手是要透過那道縫射擊。
屍檢結果最後顯示,如果盧埃林夫婦就坐在布萊爾?布斯小姐說的地方,子彈也是從她說的地方射出的話,那麼子彈應該是從門縫的方向射入死者身體的。
但是布萊爾&iddot;布斯小姐的詆毀者不願意認輸。他們聲稱那些反駁的觀點中,只有&ldo;門上的楔子&rdo;這一條有些說服力。他們繼而丟擲了一個更富想像力的猜測。他們說布萊爾&iddot;布斯小姐在列車到達普雷斯頓之前就離開了包廂,把門關上,然後從外面把門楔上。到車站之後,她穿過其他包廂,透過外面的門回到自己的包廂。
作為對這種觀點的回應,人們指出,那個吃水果的紳士在普雷斯頓停車的時候還開啟過包廂門,如果布萊爾&iddot;布斯小姐那會兒就待在楔上了的包廂裡的話,她就不能再去楔上另一個包廂的門,而且盧埃林夫婦也會覺得楔門這件事很不可思議。因此很明顯布萊爾&iddot;布斯小姐是無辜的,是其他的人楔上了這兩道門,防止他在走廊裡的活動被那些聽到槍聲的人打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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