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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我之所以拒絕雜賀學姐將我的名字列在協助者名單上,其實另有理由。
這個理由,我想當作只有自己知道的秘密,因為這才是真正的理由嘛。
可是聽到你剛才說的話,我突然覺得雜賀學姐或許知道什麼內情,可能是為了某種目的……
沒有啦,其實只是一件小事。
我想並不是很重要的。
可是搞不好……
雜賀學姐在聽寫錄音帶時,我幾乎都陪在旁邊,也跟著一起聽寫錄音帶,所以大部分的內容,在聽寫之際都已經記在腦子裡了。
所以當我閱讀送來的《被遺忘的祭典》草樣時,曾經好幾次覺得有異。
有些小地方跟證詞說的不同。
真的,都是一些跟主要案情無關緊要的小地方。可是隻要跟證詞兩相比對,就能發覺確實有所差異。反過來說,就是不像是作業上的疏忽。
所以在看的時候,我覺得很奇怪。起初我以為是誤植,但錯誤的地方不斷出現。
雜賀學姐做事很專心,也很認真檢查文章內容,因此在重複閱讀、校正之際,她不可能沒有發現錯處的。我那時候還在納悶她為什麼會出這種錯呢?不過因為對內容沒有直接影響,我就沒有深究了。
搞不好她是故意的吧?
她是故意在證詞寫成文稿時做了改變吧?
她不是說過,這本書既不是創作文學,也不是非創作文學嗎?
那本書發表時,她還是維持那個論調。什麼都不是,隨便你們要當作是創作文學或非創作文學都好,所以更引起媒體的不滿‐‐因為媒體就是喜歡黑白分明。他們對於那種我不知道啦、隨便都好等灰色論調,總是視如寇讎。
在以真實人物為題材寫作小說時,為了避免對號入座,作者常會重新設定或改變主角的容貌,但這本書的情況卻不一樣。書中人物都能對號入座,而且刻意改變的部分對案情也沒有太大影響。真的,改變的部分都是一些無關緊要的小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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