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不想惹事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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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隊長想用張楠這個人,所以當時就把那案子壓了下來,定為普通的案件。他把想法對退休了的老局長說了,老局長非常支援。
老局長就是陳局長,曾經是鄧隊長刑偵生涯中重要的人物。
陳局長親自到了金明縣,請老戰友莫叔幫忙調查張楠的社會簡歷和人品。
請莫叔真是請對人了,一看照片,就認出了是戰友張鐵軍的兒子張楠,人品什麼的也有所瞭解。
瞭解了張楠的過往,卻找不到人去哪裡了。
前幾天聽到莫叔那邊打來了電話,說張楠回家了,他這才和陳局長前往金明。沒想到無巧不成書,才到莫叔家,張楠就自己送上門來了。
大概明白了怎麼一回事,張楠知道和手槍的事沒有關係了,也就淡定了許多。
“你要我當線人,提供綁匪的線索?對不起,我不知道。”
“你錯了,是我們給你提供線索,你混進綁匪團伙裡面。”
“那就是讓我當臥底唄,掉腦袋的事,我也不幹。”
“我以為你膽識過人,沒想到卻是膽小如鼠。”
鄧隊長把手裡的菸蒂彈向路邊的一棵大樹,輕蔑的譏諷著。
“我就是膽小如鼠。”
張楠才答完話,褲兜裡的電話就響了。他掏出一看,我靠,螢幕碎得像一張漁網,在那一條條裂縫中,看到是林曉打來的。
他點了接聽,手機卻根本不聽他操控,點了幾次還是無法執行。最後用語音助手,才把電話接通。
“你怎麼這麼久不回來,把我一個人拋在這裡了啊。”
“我出來買瓶酒,馬上就回去。”
“買好一點的酒,嗯,茅臺吧,不捨得錢的話我轉給你。”
電話那頭的林曉說完就掛了電話,張楠明顯感覺到她和剛見莫叔時有了極大的變化,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鄧隊長不失時機,插話道。
“手機是剛才摔壞的吧,如果你願意幫助我們,我們可以提供一臺新款手機給你。當然還有別的提供,就好比林小姐提到的茅臺酒,我們也都可以報銷。”
張楠不會被這小小的誘惑吸引住,斜看了一眼過去。
“無功不受祿,茅臺酒雖貴,但我還是買得起的。”
張楠說著,把左腳上那隻套進了腳踝處的拖鞋扯了出來,準確無誤的扔進了遠處一個張著嘴的垃圾箱裡。
另一個鞋在逃跑時踢走了,現在剩下一隻穿著也沒用。
鄧隊長跟在張楠的身後,乾笑兩聲。
“一個合格的刑偵隊員,絕對不會穿拖鞋上街的。”
“為什麼?”
“隨時要處理突發事件,穿拖鞋能辦什麼事?”
“我不是什麼刑偵人員,也不會辦什麼大事。”
鄧隊長不再答話,繼續跟在張楠身後。
前面不遠的地方就有一間專賣名煙名酒的店鋪,之前出來時張楠就看到了,只是不考慮買這麼好的酒,所以就沒有光顧。
現在林曉指明瞭要茅臺,就走了進去。
“老闆,茅臺多少錢?”
“你好,茅臺有很多檔次,比如說…”
店老闆看張楠鞋都不穿,不像是個買名酒的人,但秉著熱情待客的原則,還是噼裡啪啦的介紹了。
張楠從來沒有喝過這麼好的酒,聽了一頭霧水,也不知要哪一種好。
鄧隊長在旁邊已經掏出了手機,打斷了老闆的話。
“拿瓶飛天,53度的。”
“好的,加完價後是這個數。”
老闆一看鄧隊長,就覺得不同於常人,迅速的拿過了一盒酒,並在計算機上打了價格,推到他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