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頁 (第2/3頁)
[美]傑夫裡·迪弗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品書網www.vodt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布魯克林
受害者:麗塔&iddot;莫斯科內
嫌疑犯:約瑟夫&iddot;奈特利
受害者公寓裡的證據:
&iddot;高露潔-棕欖軟皂洗手液的痕跡
&iddot;保險套潤滑劑
&iddot;繩索纖維
&iddot;布基膠帶上的灰塵和公寓裡的所有取樣都不一致
&iddot;布基膠帶,美國阿得黑斯夫品牌
&iddot;乳膠微粒
&iddot;羊毛/聚酯纖維,黑色
&iddot;受害者身上的菸絲(見下方備註)
嫌疑犯家中的證據:
&iddot;含有潤滑劑的杜蕾斯保險套,與受害者身上的一致
&iddot;一圈繩索,與犯罪現場發現的纖維一致
&iddot;2英尺長的同樣繩索,沾有受害者的血跡,還有一縷巴斯夫b35尼龍6,極有可能是洋娃娃的頭髮
&iddot;高露潔-棕欖軟皂
&iddot;布基膠帶,美國阿得黑斯夫品牌
&iddot;乳膠手套,與現場發現的乳膠微粒一致
&iddot;男式短襪,羊毛/聚酯混紡,與現場發現的纖維一致。
&iddot;泰瑞登香菸的菸絲(見下方備註)
&ldo;假定的兇手儲存著沾有血跡的襪子,還把它們帶回了家?扯淡。捏造的證據。&rdo;萊姆又把材料看了一遍,&ldo;&l;下方備註&r;在哪兒?&rdo;
薩克斯找到了它。是領頭警探就此案中可能存在的問題,寫給檢察官的幾段話。她拿給萊姆看。
斯坦:
被告可能提出的幾個潛在問題:
‐‐可能存在的汙染問題:在犯罪現場和嫌疑犯家中發現了相似的菸葉,但是受害者和嫌疑犯都不抽菸。問過負責逮捕的警員和犯罪現場調查員,但是他們向領頭警探保證不是他們遺落的。
‐‐除了受害者的血跡外,沒有發現有dna聯絡的物證。
‐‐嫌疑犯有不在現場的證明。目擊者在他家門口認出了他,約四英里開外,在案發前後。提供證詞的目擊者是一個無家可歸的人。嫌疑犯有時給他錢花。
&ldo;有不在犯罪現場的證詞。&rdo;薩克斯指出,&ldo;很顯然,陪審團不相信。&rdo;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