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十一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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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根菸,回想著五年前那個案子。
蘇小小認真聽著。
五年前厲衡剛剛到分局做刑警,人帥又高大,當時局長就說這小子不適合做偵查員,太顯眼。
厲衡只是聽著不說話。
兩個月後,城郊發生了一起命案,這個時代警力有限,厲衡所在的大隊手上沒案子就去了。
案發現場極其混亂,到處都是被翻找過的痕跡。
現場的門是從裡面反鎖的,門上留有蹬踹的痕跡,玻璃也被敲碎,用來伸手進去開啟鎖,分析犯罪嫌疑人不是和平進入現場。
死者是20到30歲之間的女性,死亡時間在晚上7點到10點之間。
死者所住的房子是裡外兩間屋,死時就仰躺在裡屋的床上,穿著睡衣,是被人勒頸窒息死亡的,身上有掙扎過的痕跡,指甲裡留有血液。
種種跡象都表明不是熟人作案,應該是入室搶劫遭遇抵抗,犯罪嫌疑人殺人滅口。
當時案情分析會上已經確定破案方向,分配好人手準備去周邊走訪,厲衡卻突然提出不同意見,覺得這個案子應該是熟人作案。
大家覺得他一個初出茅廬的臭小子,有想法當然好,但不能太離譜。
厲衡站在黑板前,拿著粉筆開始闡述自己的想法:“第一:按照現場的情況,嫌疑人應該先是踹門未果,才打碎門上的玻璃,伸手進去將鎖開啟進入現場的,那麼死者怎麼會死在床上?”
“第二:如果是不認識的人入室搶劫,死者又因為抵抗被殺,那麼傷痕不可能只是輕微的抵抗傷。”
“第三:死者不呼救的嗎?那裡的房子都是磚瓦結構,隔音應該沒好到聽不見隔壁大聲呼救的地步,為什麼沒人去救?”
“第四:我覺得殺人的人和翻東西的不是一個人。”
最後這個結論更讓人摸不著頭腦。
厲衡解釋道:“看現場翻找的痕跡,幾乎是一處不落,就差把門口的灶臺也翻一遍了,可死者的衣櫃卻很整齊,還有從角落翻出來的幾張大團結,這都表明翻東西的人沒有進入裡屋。”
“可死者就是死在裡屋的床上,證明嫌疑人是進了裡屋的,為什麼不翻?”
最後由局長拍板,兵分兩路,一路方向是入室搶劫,一路是按照厲衡所說熟人作案。
蘇小小聽得著急:“那最後呢?案子破了嗎?”
沈建國吐出一口菸圈:“破了,而且厲衡是對的。”
:()回到九零:結婚哪有破案重要